温一诺素手纤纤,用刀叉叉起一块刚刚扒开的龙虾肉,什么蘸酱都不用,直接放进嘴里慢慢咀嚼。
都说龙虾肉没什么味道,所以国内大厨做大龙虾,一般喜欢用高汤煨炖大龙虾,让它入味。
其实上好的龙虾食材,并不是没有味道,而是本身肉质自带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只要清蒸,就能成就无上美味。
万天福见她说得有趣,吃得更是津津有味,不由觉得更饿。
他今天一直在跟人周旋,没吃多少东西,现在见了满桌的大菜,有些扛不住了。
特别是温一诺一边吃,一边还嗦啦了一下手指头,眼皮微微挑起,朝他这个方向睨了一眼,神态餍足至极。
万天福肚子霎时咕咕叫了起来。
他忙拿起筷子,朝桌上的人笑了一下,“既然是年夜饭,大家都吃!都吃!”
说着,自己率先拿着筷子,冲向装着虎头白灼虾的青花瓷盆。
夹起几只大虾,颇有些狼吞虎咽。
然后又吃了好几块蜂蜜虎皮烧肉,紧接着把筷子转向小山般的糖色东坡肉,随便一带,就是一大块带着汁水软颤颤的猪肘肉,外面盖着一层已经炖得熟烂含有丰富动物胶原蛋白的熟猪皮。
不到几分钟时间,万天福把桌上的菜色几乎尝了个遍,才满足地放下筷子,拿起茅台酒,站起来要给桌上的长辈们斟酒。
张风起用手盖住酒杯,笑着说:“我想喝点玉米汁,茅台你都喝了吧,小孙一会儿要给你们开车,二妹酒量有限,都不能再喝了。”
孙元和温鹭归连连点头,话都不敢说一句,生怕说错话了,坏了张风起和温一诺的计划。
万天福见孙元和温鹭归确实都已经满脸通红,张风起明着说不想喝,他也不敢劝。
温燕归那边更是看都不看他一眼,他更不想凑过去贴冷脸了。
于是拿起玉米汁的瓶子给张风起斟了一杯,才回到自己的位置上。
这一次,他吃得慢了,也试着跟温一诺和孙千金聊聊天。
孙千金还是跟以前一样唯唯诺诺,十六七岁的小女生什么都不懂,万天福打骨子里瞧不起她。
但现在她是他的“未婚妻”,他还得劝着哄着。
跟温一诺说话就有意思多了。
可惜温一诺现在惜字如金,对食物的兴趣好像更大。
看着温一诺开始吃第二只清蒸大龙虾,万天福才试探继续搭话:“表姐,你刚才说我的运势,是什么意思啊?”
“想知道?”温一诺熟练地将晶莹白皙的龙虾肉剥出来,一边看也不看他,垂眸说:“你吧,其实也挺可怜的。”
“小时候没妈,跟继母关系应该也不好,所以你初中读完就没再读书了。”
“一个人出来先去南方打工,你没什么文化,也没什么力气,那些工作又脏又累,也挣不到多少钱。”
“你长得还行,后来就想去某些场所试试挣快钱。”
“但是试过一段时间,你发现也不行,你过不了心里这一关,做不了这行。”
“就在你几乎绝望的时候,你的运气来了,有人合伙跟你做‘生意’。”
温一诺说到“生意”的时候,意味深长地看了万天福一眼。
万天福整个人都傻了,张着嘴,眼睛瞪得溜圆,露出黑眼珠周围四面的眼白,是标准的四白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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