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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三十二章 亲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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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明三年七月中,中元节前一日。

    永平再往北五十里的破镜城,经过近两年的营造,已经基本落成。

    这座城,是目前为止最为奇特的城市,它居住着两国人民,用两种货币,两种语言,两种风俗习惯,两种管理体系,甚至两种建筑风格,在这座大城的各处细节里,都可以感受到属于大乾的都丽精致和大奉的豪壮朗阔,格格不入却又生出一种奇妙的和谐。

    因为这些差异,反而注定会让这座城成为历史的传奇,但说来奇怪的是,两国,尤其是大乾这边,对于这座城并没有投注过太多的注意力,除了按时拨钱拨物外,朝廷从未派过任何大臣前来查看或者监工。

    在这座城即将落成之际,也没有听说两国有哪位大人物会亲临此地,查看这两国近两年来投入最大的商贸之城。

    不过倒是听说,大乾皇帝最近正在北巡,往永平一带来了,不过离永平还远,估计是赶不上城池落成的仪式了。

    至于大奉皇帝,听说身体一直不好,自然也不可能长途跋涉来这里。

    主持城中建造的大乾杨总管,和大奉朝三大总管,经过商议,看落成之日正好和中元节相合,遂决定中元节当日城墙鸣炮,开放城池,来往客商,城中百姓,当日以面具覆面,可在城中尽情游玩。

    至于治安问题,勿需担心,城中本就有两国驻军,而狄一苇部听说开放破镜城,也率兵驻扎在附近,守卫外加看热闹。

    中元节这一日,日头早早射入帐篷。

    难得放假的戚元思,懒觉睡得正香,忽然就被人闯了进来,闯进来的人还自带洗脸水青盐梳子等等用具,三下五除二把他从被子中捞出来,戚元思还没来得及抗拒,一张热气腾腾的汗巾已经啪地捂在了他的脸上,差点没把他捂死。

    等他满头冒着热气从汗巾中挣扎出来,一杯清水已经端到面前,一根牙刷温柔而坚决地塞进了他嘴里,再次堵住了他要表达的抗议。

    戚元思糊里糊涂刷完牙,刚刚漱口三次,那杯还剩下一半的清水就被人十分心疼地端走了,剩下的半杯水,正好给他洗脸。

    用很少的水尽最大可能利用地洗完脸的每个角落,早餐也端了上来,羊肉馅饼配胡辣汤,没有他在盛都时爱喝的清茶,因为有人说了,喝茶废水。

    他的洗脸水被端了出去,等下会去浇菜地。

    被荼毒了无数次的戚元思,对于这样深入骨髓的省水理念已经很习惯了。

    雪山引水工程其实进行得很顺利,再过不久就会有大量的水被引入翰里罕漠,可在这里呆了四年多,戚元思见过太多饥饿和焦渴,他见过浑身干枯活活被渴死的人,他见过有人偷自己的汗巾,就因为他拿汗巾洗过脸,那孩子挤出汗巾里的水,仰着脖子贪婪吞咽。

    盛都贵介子弟戚元思,第一次被震撼到久久无言。

    也第一次知道,原来有的地方,水也比金子还珍贵。

    这也是他在翰里罕漠一留数年,为饮水工程没日没夜殚精竭虑,甚至都没回过一次家的原因。

    朝堂上的优秀臣子那么多,不差他一个,但是翰里罕漠需要他,需要他这个精通数学的管理者,需要他这个出身盛都豪门和陛下交情不错无人敢于克扣物资的身份。需要他这个明明出身高贵却能吃苦的管理者,一日日在此坚守,让所有人在漫天风沙和艰苦环境中,都不敢打退堂鼓。

    当初听说陛下在盛都发生的事的时候,他也想过赶回盛都,后来想,盛都可以安慰她的人那么多,最关键的是,安慰陪伴,有用吗?

    对于陛下那样一个以天下百姓为重的人,为她的江山和黎民而努力,便是最好的安慰了。

    所以他留在这里,年复一年。

    所以他在父亲不断暗示中,选择了娜仁阿雅。

    父亲希望他在陛下面前表现,期盼着他能成为国父。

    他却不愿因为某些不切实际的想法,坏了他和陛下的情谊。

    在西戎语中,娜仁阿雅是沙漠彩霞的意思。

    那姑娘确实如彩霞灿烂,看见她,就像旅人行走在茫茫大漠,眼看坠兔收光而前路茫茫,忽然看见前方一抹霞光如带,浮光跃金,彤云如燃。

    壮丽而辽阔,告诉这世人天地有尽头。

    门帘掀开,浇完菜地的娜仁阿雅快步进来,她个子不高,皮肤是当地人不常见的瓷白色,身形也偏纤瘦,一双不大却睫毛奇长的眼睛,眼珠黑中带褐,看人时便分外波光潋滟,却又显出几分朦胧稚拙来,在常年吹风因此显老的西戎族人当中,是特别年轻讨喜的长相。

    但她行动却是少见的利落决断,三下五除二就收了碗碟,手中一块微微打湿的布巾,准确又迅速地在戚元思唇上一抹,就完成了吃完擦嘴的步骤,一边顺手将他拉起,道:“马已经备好,现在出门,晚上正好到。”

    戚元思已经很习惯了,任她拖出去,一边整理自己的领口一边问:“去哪?”

    马背上已经挂好了水囊和干粮,娜仁阿雅等戚元思上马,探身对他马屁股上一拍,戚元思赶紧抓紧缰绳,下一瞬那匹娜仁阿雅亲手驯服的马王便疯子一般地蹿了出去。

    戚元思一个倒仰,好险是早有准备,才没被颠下去。

    盛都时号称春风十里的贵公子,在疯狂奔驰的马上东倒西歪地大喊:“到底去哪!”

    娜仁阿雅俯身在马上,整个人和马都融成了一支箭,只有声音远远地传来,“去破镜城玩鬼节!”

    ……

    往日紧闭的破镜城城门大开,百姓进城的队伍排出了好几里。

    人群在缓慢向前移动,其中两名男子,十分为人所侧目。

    两人都个子一般,其中一人生得清秀,身形纤瘦,穿一身普通青衣,腰上垂着一支很少见的玉笔,手里拿着一本书。

    明明打扮寻常,人也在老老实实排队,但不知怎的,这人就让人觉得,他和其余人都不一样,人们下意识不敢靠近他,却又总想打量他。

    百姓们有人想,或者,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风采气质吧。

    另一人一身松垮的短打,头发乱糟糟的扎个高马尾,还十分不羁地翘几根呆毛。脸色苍白,面容普通,腰上插着一根黄铜管状物,屁股底下坐个小板凳。

    就是这个小板凳,让这二人组成为众人的焦点。

    这货屁股就像黏在小板凳上,坐着排队,队伍向前移动,他就挪着小板凳向前。

    懒得令人叹为观止。

    以至于有人看不惯,低声辱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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