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我的态度,新联盟成军历史上从未发生过类似事件,一定要严厉处理,严明军纪!”
华真行摇头道:“你的处理意见我看了,但是我不太同意。按你的意思,要将这些战士开除军籍,发还地方重新接受劳动改造,并将处理结果和名单通报全军和地方社区,这太过严苛了。
还有那名军需官,你建议将他撤职查办,接受军事法庭的审判。这样也不是不可以,但我认为仅仅是通报全军还不够,哪怕是把他给枪毙了,也不能就这么枪毙了!”
沈四书解释道:“有些事情,性质是不一样的。从情节上看,军需官的错误要严重得多,当然要严肃处理,然后做全军通报。但事情还是发生在军队内部,影响还可以控制。
那十几名战士的错误可能没那么严重,但是涉及到了地方、影响到了军民关系,这就不仅是军队内部的事情了,我们必须得将这些害群之马剔除出去,并给人民群众一个交待!
军需官的处理意见可以再讨论,可以更严格。但是那些战士也犯了错,他们原本可以向连队指导员、也可以向更上级反映情况,而不是擅自去偷东西。
假如这次不严肃处理,今后怎么能够阻止类似事件的发生?新联盟军,全称是新联盟解放军,我们组建这支军队的时候,参照的就是东国解放军的模式。
东国解放军的战斗力,就是建立在吃苦耐劳、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基础上。‘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在座的也应该都听说过,其中有一条就是不拿群众一针一线。
而他们呢,简直就是抢劫,成建制的军事单位跑出去抢劫,这是土匪作风、这是黑帮习气!鉴于调查组来了之后他们的认罪态度良好,我现在给的处理意见已经很宽大了。
无数次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无论是旧军阀还是现代军队,纪律一定不能涣散,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要防微杜渐,东国古语有云‘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沈四书很激动,说到最后还重重的拍了一下桌子。华真行一直等他说完才开口道:“沈部长,假如我们脱离客观条件去空谈,虽然看上去很公正严明,但其实是耍流氓。
要说纪律严明,难道黑帮就没有纪律吗?据我所知,这里各大黑帮的纪律更严格,假如街区内有成员违反,动不动就砍头剁手,但黑帮还是黑帮!
你刚才提到了东国解放军,我也经常学习,他们的纪律是怎么保障的?我认为首先是公平与公正,就算条件再艰苦,也要尽量保证所有战士要得到真诚的平等对待。
军需物资并不是上级军官和军需官的私物,假如一支军队不能按时按量发放军饷和军需物资,你又拿什么要求他们遵守军纪?
你刚才说那些战士可以向上级反映,上级当然会处理的,比如我们这样的上级今天就来处理了,可是饿肚子却是当天的事情!
你让他们都能吃饱饭,他们当然就没有必要再去偷吃的,然后你才能够去严格要求军纪。这是有前因后果的,不是各打五十大板的事情,否则不能服众、不能安定军心。
一支军队要有荣誉感,前提是他们要能真正感受到荣誉的存在、知道自己在为什么执行任务、受到真正的尊重。既然新联盟解放军是一支人民军队,那就绝不能是少数人的工具。”
沈四书:“你说了这么多,究竟想怎么处理这些战士?”
华真行与沈四书的意见罕见地出现了不一致的情况。按华真行的意见,这些战士肯定是要处理的,但是没必要开除出军队,至于是否将他们的名单通报全军和地方社区,也值得商榷。
可以让他们公开做检讨,在军队内部处罚,退还偷来的物资,假如有所缺损,还要如数赔偿。假如他们赔不起,则由新联盟军先行垫付,然后在他们的薪水里按月扣除……
华真行说到这里,高怀同小声插话道:“其实赔得起,只要把应该发给他们的军需物资补足,让他们再还回去就是了。
我还有个建议,可以让他们主动到供销社去做检讨,并且抽休息时间去供销社去参加义务劳动,用实际行动道歉。”
这个建议,华真行表示赞同。华真行又重点强调是,不能分开处理军需官和那十几名战士,而是将其作为一个整体事件处理,并且通报全军,公示地方!
通报与公示的重点,是那名军需官的错误。军需官不仅要撤职查办,还要到各个军营里巡回接受集会批判,并就这一事件组织思想学习,告诉每个人为什么要处理这名军需官、新联盟军是一支怎样的军队,这才是要吸引所有人去关注的焦点。
华真行和沈四书意见一致的地方,就是这支部队的主官也要接受处分,该撤换就撤换。新联盟军今后在组建部队时,要继续坚持老兵帮带新兵的传统,并且注意不要把出身同一家族或地方街区的士兵安排到同一个班、排级单位,甚至是同一个连队。
这些都是现代军队包括东国解放军的成功经验,新联盟军并没有很好地汲取。
华真行与沈四书意见不一致的地方,首先是等于是放了那十几名战士一马,虽然他的意见也是要做出处罚,但最好是内部处理,重点是让他们认识到错误。
司马值也在一旁敲边鼓,他甚至建议事后把这批战士抽调到前线去,加入一线侦察部队,让他们戴罪立功。
对于那名军需官以及部队主官的处理,则要公开,尽量让全军乃至各社区都要知道,新联盟军处理了什么人、为什么要处理他、是怎样的处理的。其影响决不能只控制在军队内部,而且行动要尽快落实,就结合最近的战前思想动员。
一番讨论或者说激励的争论之后,最终还是按华真行的意见形成了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