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每日来点人陪舞,也是点到为止,从不毛手毛脚的占人便宜。再加上其为人风趣幽默又出手大方,没几天,就成了大都会舞女心中最受欢迎的客人。
陈景荣来了好几天,只是远远观望,随便点几个姿色尚可的女人跳舞,然后喝一会儿酒就离开。
对于极受追捧的红牡丹和喀秋莎反应却是淡淡的,不像一般来找乐子的公子老爷一上来就嚷嚷着找最红的舞女陪。
大都会上下都对陈景荣评价很好,除了昀仔。
不知为何,在第一眼看到陈景荣的时候,昀仔就觉得这个人不像是外表看起来那样的无欲无求。
昀仔没有看错,一个月后,和许多舞女都混成朋友的陈景荣露出了狐狸尾巴。
他的目标,是喀秋莎。
大都会上下都成了陈景荣的朋友,每个人都愿意和他说上两句话。
不知道这一个月他是如何做的,喀秋莎待他很不一样。
就算有人点她跳舞,喀秋莎的目光也会时不时越过人群来搜索陈景荣的位置。
每当看到喀秋莎看过来,陈景荣都会举起酒杯微微含笑朝她致意。
这些小细节,别人可能没注意,但昀仔却是看的清楚。
有时候,趁着送酒的间隙,他准备偷听两人的讲话,却发现他们说着一种很奇怪的语言,昀仔一个字也听不懂。
也许是喀秋莎家乡的语言吧。
喀秋莎听着正微笑呢!
昀仔看着很登对的两人,心里的失落像是潮水一般涌来。
陈景荣不仅模样好家世好,连喀秋莎家乡的语言他都懂。
这样一比,昀仔心里头就更不是个滋味儿。
他是真心的喜欢喀秋莎。
从事舞女这个行业的人,虽然被很多人追捧,但大多数都是抱着玩弄的心态,并不会当真。
就算最后娶了回家,那也不知道是多少房姨太太了。
这个行业是贱业,来钱虽然快,但也只是吃青春饭。过几年没人捧了,舞女生涯也就到了头。
女子一辈子总是要找一个好的归宿。可是,一般的正经人家,是不愿意自己儿子娶一个舞女做媳妇儿的,认为那败坏门面。
在他们眼里,舞女和风尘女子并没有什么分别。
所以,一般舞女除了给人做小就是背井离乡才能成功洗白。
家道中落、流落异乡又堕于风尘的喀秋莎,更是将这种悲剧的色彩发挥到了极致。
昀仔可怜她。
那感觉在喀秋莎一个人坐在树上唱那不知名的歌曲时,更加强烈。
喀秋莎一向都是乐观又活泼的,简直有些活泼过了头。
舞场上她跳的最为热烈,香汗淋漓的踢腿扭腰。同样的动作,她做起来就格外的热情似火。
舞场外,她哈哈大笑露出编贝一般的牙齿,连湛蓝的眼睛都满是动人心弦的笑意。
她不同于昀仔见过的所有女子,她一点都不扭捏,活的无比的自然率性。
但这样开朗率性的女子,也有忧愁的时候,她爬上院子里的树,撩起裙子坐在树枝上摇晃着牛奶白的大腿唱歌。
树下,东一只西一只散落的,是她踢掉的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