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里的威胁,犹如寒风刺骨。
然而叶善却不能回答。他不能动,也不能说话。
凌博士等了一会,忽然嗤笑了一声,像是在笑自己一般。
“我真傻。你虽然醒了,但是,应该是没有任何记忆,也什么都不会的。我告诉你什么,你就该记住什么,也会照着做。”说罢,凌博士就弯下腰,在叶善的额头上轻轻亲了一下,“你乖,以后……你就叫阿善,心中不可存一丝善念。至于我,我是你的丈夫。阿善,你要记着,我是你的丈夫。这世上,你只能信我,只能爱我。”
然后就略带痴迷的看着叶善的那双清冷的眸子。
叶善像看傻子一样的回看他。
可惜,在凌博士眼中,他的阿善正在天真而清冷的回应他的“表白”,心里一高兴,就开始当着他的阿善的面,开始给自己抽血——也没有抽太多,只抽了一百毫升的样子。
等抽完血,凌博士又在墙壁上敲了敲,从一面墙里取出了一只大军用壶,将军用壶里的东西倒出三滴到他的血里。
等倒完后,凌博士就端着装着他的血和不明液体的杯子朝叶善走来。
“以后,每天一杯,你很快就会好起来的。”想了想,又道,“我也会很快好起来。到时候,我一定会履行身为丈夫的义务的。希望,你会喜欢。”
叶善:“……”=口=,他才不要做吸血鬼!
希望基地的办公楼里。
慕容姣姣挂断了电话,心中怒火难掩,一挥手,蓦地就把桌上的东西全都扫了下去。
“凌闻箫!你怎么敢!你怎么敢?你前世负我,害我,让我最后在实验室里苟延残喘整整十年!我今生只是让你身边的依靠全都没了,让你在实验室里做了七年的实验体,就把你放了出来。你我至此算是两清。可是,我放下一切尊严再次追求你,你竟是这般回报我的?凌闻箫,你好,你真是好样的!”
慕容姣姣暴怒之下,没有听到门外传来的动静,等到外头步子重了一些,她才回过神来,冷冷地看向门口的方向。
钟毓笑眯眯的端着一盅汤走了进来,瞧见慕容姣姣的模样,惊讶了一下,随即放下汤,就心疼道:“姣姣,这是谁惹你生气了?告诉钟哥哥,钟哥哥帮你去杀了他!”
慕容姣姣眼圈一红,就冲了过去,扑进了钟毓的怀里。
钟毓面上尴尬了一下,随即就低声安慰起来。
慕容姣姣低声道:“钟哥哥,这辈子,我只信你们四个,其余人,谁都不信!”
钟毓低笑着安抚着怀中人,脑中却是迅速思索起来。
前世?今生?这辈子?
怪不得慕容姣姣能这样快的搜罗人才和资源,并利用她身上的治愈灵泉,建立了这样一个大基地。果然,慕容姣姣来历十分不简单。
也怪不得慕容姣姣会这样信任他们四个。
只是,这样的事情,他自己和钟家知道就好,万万不能让其他三家知道。
钟毓眼中闪过莫名,他原本想着,为了钟家在慕容姣姣身上耽误几年也没什么,但是,他也只能做到这一步。
不过,现在看来……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他应该想法子,让慕容姣姣怀上他的孩子,彻底成了钟家人。然后,慕容姣姣所拥有的一切,就都是钟家的了。
至于慕容姣姣口中的信任,钟毓嗤笑一声,心中明白,想来,前世的他和那三人,大约也是发现了慕容姣姣的“与众不同”,才会争先靠近她,想要利用她。
结果……愚蠢就是愚蠢,就算是重生一回,慕容姣姣依旧只能做被人利用的棋子而已。
等到他发现秦青玄给他拿来的衣袍竟然是一件雪白的绣着金丝的魔法袍,无一处不精致好看时,叶善默默地盯着那件衣袍看了半晌,然后,就同意了。
——好罢,他从来都知道,以他的运气,想要得到桃花并让那朵桃花一直守候着他的话,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他想要桃花,就必须要看重自己的外表。
好看的衣裳,好看的脸,那就是他必须要拥有的了。
虽然,他现在大概是不太可能拥有一张好看的脸,但是,能有一件好看的衣裳,那,也是不错的,不是么?
更何况他还从来没有穿过这个样子的魔法袍呢。
于是,秦青玄就亲手给他面上不情愿心里早就乐开花的爸爸穿上了那件魔法袍,干巴巴的两条腿骨和脚骨上,也套上了长裤和靴子。
叶善为了好看,就把魔法袍的帽子给戴了上去,背对着秦青玄,清清淡淡仿佛毫不在意的问了一句:“难看吗?”
秦青玄:“……好看!爸爸这样穿,从背后一看,就知道爸爸一定是这个世界最好看的骷髅!爸爸,我就知道爸爸最好看!”
叶善听了,美滋滋的高兴了一会。
等到高兴完了,他心里又默默地想,被夸成这个世界上最好看的骷髅,好像……也没什么好得意的。
反正,他也没打算去吸引一只骷髅情.人……
叶善的情绪顿时有些低落,但今天的事情很重要,所以,他还是站在镜子前,认认真真照了好一会后,就转头去看秦青玄,道:“咱们走吧。”
虽然还有些早,但是,有些事情,宜早不宜迟。
秦青玄却是满脸通红的看着叶善,一副十分害羞的欲言又止的模样。
叶善:“……怎么了?”
秦青玄这下连耳朵尖都红了,喃喃道:“爸爸,爸爸没穿内.衣……”
他前几天其实觉得,爸爸穿上外袍就行了,可是今天等爸爸穿上外袍和长裤,然后打算空荡荡的这么走出去的时候,秦青玄、秦青玄又觉得不对劲了……
所以,秦青玄红着脸,还是鼓足了勇气对叶善开口:“爸爸,你把内.衣穿上,咱们再走罢。”
然后,递了一只后面绣着骷髅头的黑色的小裤裤。
叶善:“……”
叶善:“……”
叹人生之多艰!
为什么他养的儿子,就对着他这么管头管脚,管上管下,管里管外的呢?
……
一个小时后,叶善还是由着他的好儿砸给他穿了内.衣,然后,和秦青玄一起站到了秦傲天名下的一座庄园外。
没错。
秦傲天的这位亡灵魔法系女友名叫冉明月,虽然魔法天赋惊人,性子清冷孤傲如天山冰雪,也拜了一位好老师,但是,她并不是贵族出身,也没有太多的钱财,自从跟了秦傲天后,就一直是被秦傲天养着。
而现在这位穿越而来的秦傲天心中知道她的重要性,当然也是心甘情愿的养着她,甚至比原书中对她还要好。
只是秦傲天顾忌着那个由冉明月亲手交给他的金手指,所以,他倒也没有改变冉明月的住所,更没有改变要为冉明月庆生的事情。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虽然他为了今天的金手指付出了良多,派了不少人在冉明月的院子外面守着,这天早上,冉明月院子外的那棵树突然开花,开花之后,味道淡到几乎不可察觉的花香,就让秦傲天派去的人全部昏迷过去。
直到冉明月走出了院子,仿佛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吸引着她,走到那棵树下,然后,捡起了那枚骷髅头的戒指。
冉明月拿起那枚戒指,一时间仿佛被吸引,但是,她也只是脑袋恍惚了一会,就有人来唤她化妆,等着参加宴会。
冉明月想了想,不知为何,没有把那枚戒指放进她的空间戒指里,而是放进了她今天穿的魔法袍的口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