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八年底,对于新日本的政治体制,中国当局已经有了定论。
这就是,在战争结束之后,将在日本举行全国大选。选举方式是,日本将按照县区划分为一百一十七个选取,每个选取通过公民投票选举出一名国民议会上议院议员、以及三名国民议会下议院议员,由其组成国民议会上下议院,再由国民议会下议院在议员中推举出中央政府首相等十一名内阁成员,且首相必须为某政党的党魁或者是党代表,十一名内阁成员则必须是该政党、或者是联合政党成员。上议员不具备推举权,但是有否决权,并且拥有弹劾权。国民议会为日本的最高立法机构,而以首相为主的内阁为行政机构,而司法机构则是最高法院。
在这套体制中,唯独没有规定最高法院**官的产生办法。
按照当时的情况,中国当局显然希望由驻军司令官来任命最高**官,以此来掌握日本的司法制度。
只是,这是很不现实的事情。
原因很简单,就算中国能够一直在日本驻军,也不可能一直主导日本的政治体制,迟早得让日本人来治理日本。
最终,中国当局认清了这一点,不过已经是大战结束之后了。
新日本的第一批最高法院**官,都是由驻军司令官直接任命的,只在名义上得到了日本天皇的许可。后来的最高**官的诞生方法。也与此有关。即有日本内阁首相提名,在得到了国民议会的支持之后,由天皇批准,且**官都是终生制,只有在某位**官去世或者是因病无法实行职权之后,才能由首相提名新的**官人选。最高**官在当选之后,就不再受首相与国民议会约束,仅在名义上对天皇负责,拥有解释除宪法之外所有法律法规的权力。
在地方政治制度上,采用的是区县制。
整个日本。被划分成了十四个区与一百一十七个县。与中国的行政体制不同,在日本县是比市高的行政机构,市只是县以下的行政机构。当然,这一百一十七个县。每一个都非常小。
显然,这也是制约日本的手段。
要知道,以日本的国土面积与人口数量,划出五十个县就很了不起了。加大中央与第一级地方行政机构之间的差距,等于削弱了中央政府的权力,让中央政府不可能同时控制所有地方政府。
说白了,就是赋予地方政府更大的自治权。
在此情况下,即便军国主义复燃,也很难影响到全国。
当然,这也同样削弱了日本警察机构的影响力。原因很简单。中央政府只设有行政管理性质的警备厅,而且是隶属于社会安全部下的一个机构,而所有警察都配属在县一级的警察局里,中央政府没有调动权。
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套政治体制,在根本上限制了日本的政治影响力。
虽然在战后,由中国扶持的自由民主党垄断了执政权近五十年,但是日本依然是一个民主制国家,即便在自民党也必须尊重民意,而日本最大的民意就是和平发展经济。因此也就没有任何一名政治家能够在日本推行军国主义思想,甚至没有一名政客敢向民众宣扬军国主义。
说白了,在区县选出的三百五十一名下议员中,绝不缺乏中国的代言人。
要知道,政治绝对不是孤立存在的。与经济体系有着密切关系。
战前,日本迅速走上军国主义道路。成为大战的东方策源地,关键就是,日本的经济掌握在几大财团手里,而这几大财团与拥有野心的军人勾结到一起之后,就成为了军国主义思潮的主要推动者。
显然,在战后,这样的经济基础已经不存在了。
虽然在战后不久,日本的财团卷土重来,特别是在战争结束之前获得了飞速发展的三菱等几大财团,借助战后重建热潮,迅速成为了世界级的大企业,拥有了与中国大企业抗衡的实力,但是在根本上,日本的经济依然以中小企业为主,而这些中小企业在战后主要依靠中国市场。
也就是说,在经济上,日本离不开中国。
显然,经济关系,直接决定了中国与日本的政治关系。
更重要的是,众多日本企业家决定了所在选取的选举,而由这些企业家选出来的议员自然不可能跟中国为敌。
可以说,政治与经济是中国驯服日本的两大工具。
当然,并不是说其他手段就不重要了。
战后,日本选举出的第一届...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