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礁进行。
参与试验的有六艘战列舰,其中只有“山西”号为〖中〗国海军的退役战舰,而另外五艘都是从敌国缴获的。还有四艘航母、其中一艘是舰队航母,八艘巡洋舰、其中一艘是大型巡洋舰、一艘是防空巡航舰、另外六艘是从敌国缴获的重巡洋舰与轻巡洋舰,十四艘驱逐舰与三艘潜艇。
这些战舰中,只有一艘潜艇被提前沉底,其余的均系泊在爆点附近。
除了战舰,〖中〗国海军还安排了近三十艘各种类型的船只,其中甚至有一艘远洋渔船,以此测试原子弹对民用船只的破坏效果。
此外,在比基尼环礁上,海军还摆放了一百多架作战飞机。
在参与测试的航母上,则摆放了几十架舰载机。
事实上,这些并不是最受关注的。
这次试验中,最受关注的是,投掷原子弹的不是空军的重型轰炸机,而是一架海军航空兵的战术攻击机。
也就是说,这次试验使用的是〖中〗国第一枚具备战术投掷能力的原子弹。
当然,投掷原子弹的攻击机做了全面改造,最主要的就是减重,不然就无法挂上重达二点八吨的原子弹。
事实上,这并不表示原子弹已经可以由海军航空兵的战机在实战中使用了。
主要就是,当时海军航空兵的任何一种战术攻击机都无法在挂上原子弹之后从航母上弹射起飞。
只是,这次试验证明了一点,即战术飞机拥有投掷原子弹的能力。
关键是,原子弹得做得足够小。
有趣的是,在最初的方案中,海军打算进行水下爆炸试验,而不是空爆。
主要就是,在全面研究了海军现有的武器系统后,海军司令部的参谋得出一个结论,在海军的武器库中,最有望成为原子弹载具的水雷。说白了,就是把原子弹做成一枚水雷,然后在固定地点引爆。
结果就是,海军认为进行水下爆炸试验更有价值。
只是,这个方案在后期遭到否决,主要是水雷不是进攻性武器,而海军不可能把原子弹拿来进行防御作战。
与前三次试验相比,第四次试验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
这就是,〖中〗国海军没有公布实验的详细结果。
虽然〖中〗国海军要求了数十个国家的海军武官前去观摩,但是出于安全考虑,观摩人员都在离比基尼环礁几十公里之外的一艘大型登陆舰上,只能看到原子弹爆炸产生的蘑菇云,对爆炸现场的情况一无所知。
试验之后,〖中〗国海军只宣称,原子弹摧毁了爆炸场里的所有船只、飞机与设施。
至于具体的试验结果,要到三十多年之后,也就是一九**年,才会随同〖中〗国海军的其他机密档案公布于世。
事实上,这是前四次原子弹爆炸试验中最不成功的一次。
虽然参与试验的舰船全部损毁,但是只有三十多艘排水量在五千吨以下的舰船沉没,所有大型战舰都只受到损伤,而没有被击沉。当时,离爆点只有不到五百米的“山西”号战列舰都没有被炸沉。更让海军失望的是,那艘坐沉的潜艇几乎是完好无损,只是在爆炸时猛烈摇晃了几分钟而已。
显然,对舰队来说,原子弹的威力还不够大。
当然,这并不等于海军没有收获。
严格说来,试验所产生的任何结果,对海军来说都有重大意义。
比如,通过这次试验,〖中〗国海军坚定了发展大型航母的决心,而且从此之后,〖中〗国海军的战舰就越造越大。又比如,在这次试验之后,〖中〗国海军增加了在潜艇上的投入,因为试验证明,在核战争中,潜艇的生存能力强于所有水面战舰,而且很有可能是唯一能够在核战争中幸存的战舰。再比如,海军的战术航空兵具备投掷原子弹的能力,而关键就是要把原子弹做得足够小,因此海军成为了核武器小型化工程的主要推动者,并且由此奠定了海军在核时代的地位。
总而言之,这是前四次核试验中,最为重要的一次。
只不过,对〖中〗国海军来说,这仅仅是个开始,而不是结束。
从此之后,比基尼环礁成为了〖中〗国海军的御用核试验场,到四十七年之后,即《全面禁止核试验公约》生效的那一天,〖中〗国海军总共在这里进行了一百二十七次核试验,引爆了一百五十四枚核弹头。
这些核试验,帮助〖中〗国海军制订与完善了使用核武器的军事理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