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天使不要着急, 你只是遇上了防盗章哦~么么哒~ “这是什么?”他指着一块驼马肉问。
管家说:“是肉!先生,是这种驼马的肉。”
对方这才注意到旁边的笼子里还有好几种动物。
叶理默是选了好几种口味最好的动物带出来的,这些肉如果卖不掉,也可以在船上跟水手们做了吃, 怎么也不会浪费。
驼马肉柔韧,但是肥肉较多,因为驼马是一种不爱动的动物,在热岛也没什么天敌, 生存上没什么威胁, 所以蠢萌蠢萌的。旁边有花丽鸟, 是一种体型较大, 但是不会飞的鸟, 羽毛十分艳丽,十分漂亮,成年的体型跟十二三岁的孩子差不多大, 它的喙有点尖,所以要小心被啄。此外还有长尾兔、跳马、钻地豚等各种各样的生物。其实热岛的居民还捉蛇吃,叶理默觉得蛇太危险了, 所以没带。热带雨林的气候使得热岛有着十分丰富的动物资源。
这些动物在热岛数量不小,是岛民们主要的食物来源, 现在叶理默也让人开始尝试养殖了,养了可以卖, 也可以自己吃。很多时候, 家养的比野外的还是要干净许多的。
管家从驼马肉上切了薄薄一片, 放在旁边小火炉上炙烤了一下,撒了一点盐和热岛香辛料,然后卷起来,用叉子叉起,递给他。
顾客接过叉子,小心地吃了一口,微微点头,紧接着一口全吃下去,闭着眼睛开始仔细品尝。
“是很棒的肉。”
管家介绍说:“这种肉肥肉部分比较多,所以用烤的办法更好吃,如果是这种花丽鸟,就可以用来炖着吃。”
“请问这些肉是来自哪里?我以前怎么没有见过?”
管家说:“来自热岛,一个有着热情的阳光和沙滩的岛屿,先生。”
顾客考虑了一下,问:“请问你们明天还会在这儿吗?”
叶理默回答说:“恐怕不会了先生,我们要准备返航了,趁着现在还是顺风的时候。”
对方犹豫了一会儿,说:“既然如此,这样吧,你的这个驼马,这个什么鸟,还有兔子什么的,都给我来一只。宰杀的困难吗?有什么特别需要注意的地方吗?”
管家便细细地给他讲解了一番要如何宰杀这些动物,怎么样才能够获得干净又新鲜的肉。
为了买这些动物,这位客人又付出了几个金币。
叶理默拿出一只钻地豚,递给他,说:“您是我们第一位客人,又如此大方的照看我们的生意,这只钻地豚送给您,作为感谢。”
对方十分惊喜,这一只钻地豚也要一百多里拉呢!
收下钻地豚,对方从口袋里拿出便签本,写下自己的地址,说:“这是我的餐馆地址,下次你们再来到墨林,记得带一些海盐给我。这些动物,我要回去品尝一番,才能决定需要哪些。”
原来是开餐馆的老板,难怪买这么多盐,还买下这些动物。
叶理默手下地址,说:“好的,先生,下次一定会去拜访您的!”
对方告别之后,叶理默拿着地址一看,此人名叫准普雷。
一单生意转了好几个金币,叶理默十分高兴,这比当初他的宫殿里堆了一堆的金币还要高兴,果然自己劳动所得更令人开心。
不过叶理默好奇的是,为什么准普雷那么喜欢海盐,墨林买不到海盐吗?
管家说:“这个问题很简单,陛下,以前墨林是小镇,有自己的晒盐场,现在是海港,周围是船只进进出出,将海水弄脏了,不好晒盐了,所以要从外面买海盐才行。而他们国家只有墨林这一块临海,从他国买海盐,价格要高不少。”
叶理默这才明白为什么一个沿海城市还缺少海盐。
留下管家在这儿看着,叶理默带着不能兑换成银币的里拉在市场上溜达起来。
虽然大家说的话很像,但是明显有口音的区别,各种口音齐飞的市场显得十分热闹。
叶理默有许多感兴趣的东西,不过他都没有出手买。
逛着逛着,他看到了一个书摊,摆书摊的是个老头,帽子盖住了脸,在睡觉,对自己的书摊无人问津毫不在意。
叶理默也不出声,蹲下来,看看有什么感兴趣的。
看来这段时期也是各种小说流行的时候,叶理默拿起一本《战地英雄》,就听到帽子下老头的声音传来:“十里拉一本。”
叶理默换算了一下,看来在这个时候,在墨林,书不算特别贵,但是也不便宜,这些书都是旧书。
放下这本,叶理默又看了搜寻了好一会儿,突然看到一本游记,刚拿起来,老头又说:“那本二十里拉。”
叶理默翻看了一下,原来是最早的背包客,环游世界的故事,颇有一些马可波罗行纪的特色,但是这本书成书于大约五十年前,据说那个时候是地球是圆形的学说逐渐兴起的时候,这本书因为这个学说的兴起,大卖了一笔,没想到几十年后,也沦落到二手书摊上了。
从口袋里找出二十里拉,正要递过去,老头又说:“放盒子里。”
叶理默才注意到,旁边还有一个糖果铁皮盒,里面稀稀拉拉放着几个里拉。
将二十里拉放进盒子里,叶理默拿着书离开了书摊。
在市场上转了一会儿,叶理默回到自家的摊上,此时管家又零零散散卖出去一些东西了。
下午的事情都由管家看着,叶理默躲在后头睡大觉,下午果然也没有准普雷那样的大客户了。
墨林的情况大约摸清楚了,这个商业城市的购买能力较强,而且对新鲜事物的接受度较高,除了住普雷买走了一整只驼马,零散卖出去的肉,也有一整只驼马了。虽然他们没有听说过热岛,但是看到新奇的东西,也都愿意尝试一番。
第二天,船扬帆起航,开始前往下一个港口,叶理默在躺椅上看那本游记,管家还给他弄了一个伞遮阴,免得阳光晒坏了眼睛。
看了游记,叶理默才知道,此时人们对世界有了一个模糊的认识,那就是地球是圆的,而且是绕着太阳转的。这个游记就是讲的有个人通过走陆路,完成了环游世界的旅行。
叶理默看到这儿,才知道,这个世界的陆地板块、海洋板块跟前世不一样,三个大洲和三个大洋将地球像切西瓜一样分割的十分匀称,而且天然造化十分神奇,三大洲中间虽然隔了三个大洋,但是陆地之间会有相连,如果没有直接的陆地相连,也有海岛链相接,在几大洲之间,无需长时间在海洋上航行,就能够完成往来。这一点跟前一世的地球十分不一样,所以形成的人文风俗之类的,也很不一样。
一边看书,叶理默就忍不住拿这一世跟前一世对比,发现这个世界还真是太不一样了。
在这个过程中,经过了两个港口,这两个规模都比不上墨林,叶理默匆匆逛了一下,便回到了船上。
几天后,他们来到了所谓的热情之都雅知林。
雅知林的名气,并不是因为它有多热的气候,而是因为这里情*色场所极多,许多海上商人们都来这儿寻欢作乐,顺便购置一些香粉香水之类的女人们喜欢的东西,享乐赚钱两不误。
叶理默兴致勃勃地来到这儿,下了船,就可以看到穿着蓬蓬裙,打着遮阳伞的女人在海边散步,娇声笑语一片,从身边路过的时候还能闻到浓烈的香气,果然是从眼睛到耳朵鼻子告诉你,这里是温柔乡。
叶理默以前也有美女相伴,多是出游的时候,或者舞会的时候,他的国王爹总要给他安排一些同伴,但是那时候,叶理默觉得自己年纪还小,玩感情游戏又对不住人家,所以跳舞归跳舞,散步归散步,绝没有花前月下约会过。
忆往昔,叶理默还有点感慨,那些人现在应该转而向罗纳德国王陛下献媚了吧。
不过他也没觉得惋惜,人生的际遇便是如此,你在高处才有人捧,你跌落时,他们便唯恐避之不及。
于是,叶理默每天除了睡觉,就是面朝大海,进行冥想。
白手起家,真的是不容易啊!
这天,叶理默坐在海边,吹着海风,热岛的地图摊开在桌上,可是他现在一点办法都没有想到,颇感丧气。
突然,一只白色的鸟朝着叶理默这边飞来,管家眼疾手快,一下子将鸟抓住了,不然它可能会撞到叶理默身上。
“布鲁斯,把它放了吧,这只是一只可怜的鸟而已。”
管家恭敬地弯下腰,把鸟的翅膀下展示给叶理默看:“陛下,这是信天翁,是用来送信的。”
叶理默很意外,信天翁竟然可以用来送信?可是,谁会给他写信?
管家将信天翁腋下的信取了下来,将信天翁放在桌子上,信天翁果然就站在了那里,没有要飞走的意思。
管家将信交给叶理默,叶理默展开后看了落款,才知道是苏利文给自己写的。
叶理默觉得十分新奇,这个时候,也只有苏利文这个朋友会给他写信了。他的行文方式跟那些贵族完全不同,没有华丽的辞藻,用词简单粗暴,意思简单明了,
不过苏利文也没什么大事,就是说说自己在海上的生活,大部分时候很无聊,因为没有肥羊,他们就在海上这么飘着。
看完了信,叶理默才想起来,没想到苏利文这人文化水平还挺高,在这个时代,能够读书写字的人特别少,能够读书写字,肯定不是一般人。
不过转念想想,苏利文能够成为海盗团团长,在这片海域称霸,他如果没有一些过人之处,整个海盗团也不会服他。
管家见叶理默看完了信,便说:“陛下,如果您想要回信,可以写好之后,交给这只信天翁的。”
叶理默倒是没有什么很想跟苏利文说的话,但是既然朋友来信,出于礼貌,他是要回信的,所以他说:“那请你帮我准备纸和笔吧。”
稍微思索了一番之后,叶理默也给苏利文介绍了一下自己的日常,虽然他学过贵族文法,可惜他这个工科男学的很吃力,用的也很吃力,跟苏利文写信倒是放飞自我了,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写好信,绑在信天翁的身上,信天翁飞走了。
看着信天翁飞走的影子,叶理默有些担忧地问:“布鲁斯,那只信天翁会不会找不到他们的船?”
岛屿是一直在这儿的,不会飘走的,可是船在大海上航行,每次到达的地方都不一样,信天翁又不能原路返回,那他怎么找到苏利文呢?
管家也望着海平面,说:“信天翁是能够穿越风暴的使者,海上的人都用它们来通信,虽然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做到的,但是信天翁肯定能够将信送到的,陛下,您请放心吧!”
叶理默觉得也是,苏利文用信天翁,说明信天翁是很可靠的。
本来,还以为苏利文这一出海,便是音讯全无,要再次见面,也要看苏利文什么时候有兴趣回到这里。有了这次通信,叶理默便觉得信天翁真是太有用了。
哈根老头忙上忙下地,用十分原始的办法进行测绘,希望能够找到最合适的修建地点。
叶理默派人去山上寻找石材,不久之后,派出去的士兵便回来了,并且带回来了石头,哈根老头觉得,这种坚硬的石头很适合作为建筑材料,但是有一个问题是,石头很重,采石的地方距离海边有两天的行程,想要将足够的石头运送过来,很不容易。
而且在叶理默看来,让人工运送石头,那是真正的劳民伤财。
面对这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叶理默和士兵们坐在一起想办法。
“国王陛下,咱们现在有好多只驼马了吧?咱们可以用驼马运送石头呀!”
驼马是热岛上的一种动物,脸长得像长长的马脸,但是身材却胖胖的,而且性格有些蠢萌,有点像傻狍子。而且这种动物的耐性很好,浅浅的披毛十分舒服,所以叶理默将它们命名为驼马。
叶理默说:“谢谢你的意见,咱们已经尝试过让驼马做一些马的工作了,但是他们的负重能力不行,让他们去驼石头,太为难他们了。”
名字虽然是驼马,可是跟马完全不一样。
“如果咱们能够造出车就好了,那样子也比人背石头轻松许多。”
他们的车指的是马车那样的,只是车这种东西,也需要懂得手艺的人,才做得好,士兵们尝试着做过,失败了,所以到现在为止,叶理默去哪里都是靠自己的双脚走呢!
就在这时,一个高高大大的士兵说:“国王陛下,我有一个想法。”
叶理默伸手做了一个请的动作,说:“请说给大家听一听。”
“我记得,在开采石头不远的地方,有一条河。”
热岛当然不缺河流,岛上的水资源太丰富,当然要通过河流流入大海。
那条河让所有去过的士兵都有印象,因为他们在河里面洗过澡,河流上游还有巨大的瀑布,声音震耳欲聋。
“我想,我们可以利用那条河流,用船将石头运送下来。”
“可是,河流的入海口离我们这儿有一些距离呢!”
“那也比要走两天的路近很多了。”
叶理默很快明白了这个士兵的意思,就目前的想法来说,这个方案是最好的了。
“非常好的想法,等到石头到了河流的下游,想要运送到别的地方,就要轻松多了!”叶理默表示赞同。
“是的!”许多人都收起了自己的质疑,很快也表示了赞同。
叶理默问那个士兵:“先生,请问您叫什么名字?”
“庞塞尔,庞塞尔·勒育,我的陛下。”
叶理默连连点头,说:“很好,庞塞尔,我忠诚的士兵,你有一个聪明的大脑,这是上天赐予你的财富。希望你不会辜负这份礼物。我有一个想法,我想将这个事情交给你,希望你能够把这个事情办成功,如果你能够顺利将山上的石头运下来,我会将你封为石矿上尉,让你负责石矿的开采。”
庞塞尔十分高兴,立马站起来行军礼:“是!我的陛下!我会用我聪明的大脑和忠诚的心,为您战斗的!”
其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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