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笑容像是太阳一样的女孩子。
若是他知道,当年那个给她写悔婚书的未婚妻和他在墨尔本遇到的姑娘是同一个人,他当年怎么可能轻而易举就打电话给宋迟暮的爷爷同意了悔婚。就算宋迟暮有心上人,他也会使出全身解数,和白树斗上一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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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街头实验,扮演乞讨者是我的任务。”
宋迟暮听到牧黎夜这么说,顿时明白了过来,她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不好意思的说:“我刚刚脑补了你从一个乞丐变成高富帅的励志人生,这么说,一开始你就认出我了?”
“你的外貌和那时候比起来也没有改变多少。”牧黎夜笑笑,好像从那时候开始,她在他的记忆里,一直都是那个笑容开朗的温暖姑娘。
总有那么些人,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改变在她在你心里的那个印象,始终如一,她始终还是她。
宋迟暮翻出围巾里缝上去的标签,还真的是同一条围巾,宋迟暮还记得,那时候看迟晴美织毛衣织的好看又精致,就缠着迟晴美让她教自己织围巾,宋迟暮头脑发热,学会之后给家里人一人织了一条围巾,因为快要过年了,用的统一的中国红,为了区分,宋迟暮在自己的围巾末尾处贴上了标签,用不褪色的笔画了一只龙猫在上面,她那时候还觉得自己画的很好,现在再看看,简直丑到家了。
“怎么没想过要在围巾上写上自己的名字缩写?”
“写缩写多土啊,龙猫那么可爱,看起来就给人一种很幸福的力量啊。”
牧黎夜笑笑,是啊,就是因为这只奇丑的龙猫,他和谢安辰研究了一天一夜,最后终于发现和龙猫很像,然后,他才开了cat先生的树洞,他有个疯狂的想法,等到微博粉丝足够多的时候,就把围巾的标签po上去,借用网络力量去寻找,哪里知道,缘分这个东西真的很奇妙,正是因为那缘分的邂逅,才让他们之间重新有了联系,曾经以为不会再有后续的那个人,还是如当年那样,出现在他的面前,就像最开始的突然出现和突然离开,这一次,他已经做好所有准备,想要把自己的真实想法告诉她。
世界那么大,幸运的是我在错过你之后,还能再一次遇到你。
宋迟暮把围巾叠好拿给他,牧黎夜接了过去,有些疑惑的看了她两眼:
“你不想知道,我为什么还留着这条围巾么?”
“是啊,为什么?”
宋迟暮好奇的问出来之后,久久没有听到牧黎夜的回答,颌首看去,这才看到站在衣橱门口的男人,恍惚中好像挺直了身子,目光专注的落在她的眼里,眼神认真,一字一句的告诉她:
“因为喜欢。”
因为喜欢,才想要把这条唯一有所交际的物品带在身边,因为喜欢,才想要满世界的寻找,因为喜欢,才想要对你穷追猛打,温柔尽付,这一切,都是因为喜欢,喜欢你。
“嘤嘤嘤。”没想到小姑娘却露出了一脸感动:“我全家都嫌弃我织的围巾很丑,没想到你能那么喜欢这条围巾,那你要好好留着,毕竟这是世界上唯一一条有只丑龙猫的围巾。”
牧黎夜:……
小姑娘泪眼婆娑的说完这些话,抬手揉了揉眼睛,他想起吃饭之前,他对她说的那句话:
“牧老师,我泪腺发达,你不要看我。”
那是怎样的心情,不是当事人的牧黎夜是无论如何也体会不到的,他只是觉得那样哭泣着的女孩子,很真实,也格外的脆弱,她会因为粉丝的一言一行伤心难过,也会因为粉丝的来信喜极而泣,悲伤与快乐,对于她来说就是那么简单。
而宋迟暮呢,她很感激,因为今天知道了太多感动的事情,这下又知道还有人那么喜欢她织的围巾,她心里除了惊讶,就是无以言表的感激,牧黎夜作为一名编辑,真的尽职尽责到她已经不知道该怎样去报答他了。
隔着大半个地球,错过五年,最后,他还是遇到了她。命运是如此的奇妙,两个本该毫无交集的人,因为机缘巧合而相识。如果这都不叫命中注定,那要怎样的情感,才能用上这样一个词语。
“不是喜欢围巾。”牧黎夜坚定的摇了摇头,看着她有些一头雾水的眼睛:“宋迟暮,不是喜欢围巾。”顿了顿,他说:
“宋迟暮,我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