讪者,友好的,她会回以微笑,接着快速离开。
而面对眼前这位皮肤深黑的非裔高个子男人,林兰也很想回以微笑然后走开,但她走不开。不是因为要制造偶遇机会,而是她提着一箱行李站在离车站不远的地方,实在很像需要帮助的样子。
“谢谢,我在等人。”林兰回说,“我男朋友马上就要到了。”通常她都会用这种令人容易接受的方式让别人知难而退。
男人身高与史蒂夫不相上下,黑皮肤撑托着洁白牙齿,他浑身冒着热气,脸上带着丝丝汗液。男人肌肉结实,凸起的青筋显得胳膊极富力量,但他并不凶悍,他的微笑非常真诚,没有不怀好意的气息,看得出男人是真心想要帮助别人,而不是有什么企图。
即便如此,他的眼睛里还是闪过一丝小小的,不易察觉的失落:“噢,竟然要自己的女友等待,他可真是幸运的家伙,我叫山姆.威尔逊(Sam. Wilson),很高兴认识你。”叫山姆的男人没有伸手与林兰相握,因为他已经晨跑了一个多小时,掌上都是汗水,他认为这样做很不礼貌,“希望你的王子马上就来,再回。”山姆将手在额头前潇洒一甩,都没有问林兰叫什么便继续跑步去了。
真是可爱的黑人兄弟。
很多人都认为史蒂夫.罗杰斯是个一本正经,甚至都不会开玩笑的严肃老兵,大家好像都忘了他的最初志向是做一名漫画家。史蒂夫耍过小聪明,违抗过军令,追求过女上司,要说这样的人是老古板,那可太逗了。
“小姐,我觉得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这里是史蒂夫每天清晨的必经之路,当他出现在这条路上时,第一眼便看到了背对公路,面朝晨光的站在不远处的女孩儿。于是他慢跑了过去,背倚桥墩,像一名搭讪者那样勾搭起自己的女友来。
林兰翘起嘴角,没有转头看他,而是道:“我可不觉得。”
“我叫史蒂夫.罗杰斯,是个退休老兵。”金色的头发有些许凌乱,却也依然帅气逼人,“看你提个行李箱,是在找房子吗?我家里正好空了一间屋,如果你不介意,我可以把主卧室腾出来给你住。”
看着他似模似样的胡说八道,林兰不禁觉得有趣之极:“租金是多少?”
“每天做一顿晚餐怎么样?”
“成交。”林兰伸手捏了捏他的眩二头肌,“早上好啊,退休老兵。”
作为超级英雄的女朋友,如果自己无法成为超英伴侣一起斩妖除魔,或者说,打击犯罪,那会是一件很辛苦的交往过程。你得二十四小时为男友担惊受怕,会在电视上看到他被各种凶恶的东西砸来砸去的镜头;地球显然是被放在第一位的,而你必须保证自己不被坏人抓住用来威胁自己的男友,因为那样会看到他为了你任人蹂/躏而痛心疾首。
这也许正是佩普所纠结的问题,当然,大多数超级英雄的女友,都会有相同的困扰。
她们真应该集结起来成立一个超英家属俱乐部互相吐吐苦水,也许会开怀得多。
“我看过你的视频了。”史蒂夫扛着林兰的行李上楼时说,“我想说那很棒。”
无论相处多久,林兰面对他的赞美之词,都会像第一次得到老师表扬的孩童般雀跃:“我没想到你也会看到,录得有点仓促,我真该先发给你验验货。”
“点击率很高,是娜塔莎发给我的,神盾局为此好像大动干戈。”
“为什么,我触犯什么法律了,如果是泄露商业机密这个罪名,那就叫始作俑者来找我吧,这个可不归他们管,你说对不对?”
“是的,我的女英雄。”
邻居的门在这时打开了,莎伦的手里提着不透明的口袋,口袋上印着医院的标志,看样子是准备上班,她跟两人打了个招呼便匆匆下楼去。
看到莎伦.卡特,林兰突然想起自己已经很久没有探望佩吉了:“史蒂夫,今天下午如果没有别的安排,我想去养老院。”
“事实上。”史蒂夫顿了一下,将口袋里的钥匙拿了出来,“是有安排,但目的地一样的。”
“什么意思?”
“进去再说,我留了三明治给你。”
林兰除了喜欢看到史蒂夫欲罢不能的样子外,还喜欢看他为了某件私密之事欲言又止时的一筹莫展,因为这些是绝不会出现在别人眼中的表情,却被她深深地刻在了脑海里。托尼总说自己是个凡人,不如史蒂夫的坚固肉身,其实,他又何尝不是个普通人。史蒂夫有七情六欲,有愤怒情绪,兴之所至也来一段无伤大雅的玩笑。
就好像现在,他应该是想要坦白什么,也许是过往情史,难以启齿而有些踟蹰犹豫。史蒂夫拉着林兰的手,蓝色的眼瞳充满歉意:“有件事我并不想隐瞒你这么久。”
如果他事先没有说出下午的安排会和养老院有关,那么林兰还有可能想入非非的认为史蒂夫会说点特别的内容:“让我猜猜。”她装模作样地回道。
“不,你猜不到。”他终于下定决心,“我曾经有过女朋友,不,实际上,按现在来看,我们还没谈过恋爱,我们只是……”
“一夜情?”林兰忍住笑意,配合着他的神秘谨慎。
“不,我和她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只接过一次吻,很仓促。”史蒂夫道,“我本该一开始就告诉你这些,但我知道在中国这行不通,而我的确想要追求你。”
“你之前有追求过我?”林兰还以为一直都是自己在撩拨他呢,“没感觉出来,不过,中国人真的比你想象得开放许多,我完全不介意你有过去。”谁会没有过去?
史蒂夫如释重负般给了林兰一个有力的拥抱:“我的意思是,下午,我想带你去见见她,她也很想见见你。”
“哦,好的。”林兰内心一激灵,自己的反应未免也太过淡定了,于是赶紧推来他,“等等,她还活着?”
“是的,她已经九十岁了。”史蒂夫的眼神格外柔和,他感激林兰的理解,天知道他多害怕女孩儿会因此闹脾气,那样会使他无所适从。因为林兰说过,她是会吃醋的,“而且,你也见过她。”
林兰多想仰天长笑三声,并站在茶几上拿着史蒂夫的振金圆盾指天而立,就好像天神降世般普照大地。罗杰斯队长智慧超群,几乎从不失策,他的人生没有败绩,面对强大的敌军总能洞察先机,但今天,他会败得彻彻底底。史蒂夫还被蒙在鼓里,看来佩吉也是安了心要戏弄他一番,而林兰更不会因为“同情”他而事先揭晓谜底。
是以,她竭尽全力让自己看起来静如止水,稳如泰山,实则,林兰的内心犹如风暴里的大海,汹涌得快要溢出喉咙眼了。
“我很期待。”林兰浅笑着回道,“她一定是为优秀而美丽的女性。”
败在石榴裙下的男人一般都是含笑而终,虽说史蒂夫的美好人生才刚刚开始还没到终点,但当他带着无奈的笑容坐在房间角落品味失败时,还是会有一星半点的不高兴,这样的不高兴让他看起来更滑稽了。
“我说过什么来着,男人大部分时候都以为自己能把什么都隐藏得很好,其实我们女人只是不想拆穿他的谎言而已。”佩吉的身体状况相当良好,她现在很少有老年痴呆的症状出现,就像回到了她六十岁的精神头,“林林,瞧瞧我们的队长,多沮丧。”
“是啊,还一脸的不可思议呢,这就是小瞧女人的下场。”
自史蒂夫在七十年后清醒,他就从没把佩吉当成是前女友这种身份来看,除开他们本来就没有真正在一起过外,史蒂夫已经将她视为亲人一样的存在,而林兰则是他现在生命中不可缺失的唯一爱侣。如今,两个他认为最重要的人居然合起伙来戏弄自己,史蒂夫懊恼中竟透着欣悦。
“我发觉我在这个屋子里有点多余了女士们。”史蒂夫从一开始就不停的摇着头,或是摊着手,“我能先出去一下吗。”
“你当然得出去,现在是我们姑娘的时间了。”佩吉一脸慈祥,却难掩她的狡黠。
史蒂夫离开前在林兰额头轻落一吻:“我在客厅等你。”
佩吉没有对林兰说什么两人要好好过,感谢你之类的话,也许这些只是她心里的祈祷。佩吉依然和往常一样,和林兰聊生活,聊过去,聊亲情……林兰也会在临走之前为她吹上一曲“悲欢离合曲”。
“佩吉,你想看到我们结婚的场面吗?”林兰问道。
“亲爱的,不要为了别人而勉强自己,我知道你们现在还没有结婚的打算,你很年轻,史蒂夫,他也很年轻。”佩吉看着她说,“顺从自己的心意就好,你们幸福的在一起比什么都重要。”
“我只是不想你留下遗憾,我是指……”
“我已经没有遗憾了,瞧瞧你和史蒂夫,这让我想起了我的丈夫,他总喜欢亲我的额头和下巴。”佩吉面带笑意,“我想,什么时候,我也该去见他了。”
佩吉的生命可能还有两年,也许两年不到,如果她执意放弃活下去的动力,甚至一年之内便会离开人世。林兰的确可以为她再续命一两年,但佩吉似乎并不想活那么长,她早有自己的打算。
佩吉见林兰一脸愁容,突然笑了起来:“好吧,其实,我的确很想看到你们结婚的样子,托尼会将这场婚礼办成世纪婚礼吧,一定很浓重,你会是这世界上最美的新娘。”
“谢谢你,佩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