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顺风啊叔叔阿姨。”
“注意身体。”
长歌拉着沈怡的手站在机场和沈父沈母送别, 一直到看不见他们的身影才停止挥手, 揉了揉笑到肌肉僵硬的脸颊——这些天她一直忙前忙后地帮沈父沈母收拾东西, 陪着沈母出去买东西,沈怡工作忙,常常在公司一待一整天,她等于替人家闺女鞍前马后地孝顺父母, 虽然沈父沈母一直对她很好, 但她心中有鬼,人家越对她好她反而越不自在,而且这样纯粹又温暖的善意又总让人回忆起了她曾经的黄金时代, 那时候的路公主什么都不用做, 除了暗恋的人从来不甩她之外基本上没有任何烦恼,她有一个不算完美但也说得过去的家庭,用天之骄女形容她从来都不为过。
现在的她, 只不过是死了之后附着在别人的身体上,靠着讨好别人而完成自己任务的一缕孤魂野鬼而已。
她习惯了对那个人好, 虽然她本性就善良, 愿意对所有人好,但那个人是和其他所有的人都不一样的。
然而在一次又一次的任务中, 她逐渐模糊了“好”的边界,她已经分不清楚这到底是出于她的本心还是只是为了完成任务的习惯了,因为无论在现实世界还是在每次穿过来的书中世界, 她都会对她好, 区别只是在于在现实生活中她的好永远不会得到回应, 而书中的世界却容易得多,只要她肯下功夫,任务总有办法完成。
好比并不爱学习的学生为了考试通过也会临时抱佛脚,但考完试就会把所有考点全部忘光,她要经历一百个世界,要真的爱上那么多不同性格的人,实在是有些强人所难。
长歌心中隐隐有些不安,她死的时候很年轻,正值青春年华,穿过来的各个世界每具身体也很年轻,然而在这个春光明媚的早晨,没有任何征兆地,她忽然有些明白了时间的含意——原来时间真的会冲淡一切,曾经以为会永不褪色的爱,在不知不觉中似乎已经变得无足轻重,说不定再过一段时间,连仇恨也会消磨殆尽。
她没说话,只是歪头看了看沈怡,今天她们两个穿了同款的白色上衣和黑色牛仔裤,沈怡难得地走了休闲风,看起来倒也不错,两个人站在一起简直如同姐妹似的一般无二。虽然长歌在娱乐圈里混得不怎么样,但能进入娱乐圈,首先颜值就不是问题,沈怡气质很好,站在那里脊背挺拔,自然而然地就有一种和普通人不一样的气场,这样两个颜值高的女孩子并肩走在哪里都能引起人的瞩目。
长歌看了看手表:“现在时间还早,去哪儿呢?”
“回家吧,我还有几份文件……”
“拜托,”长歌挽住她的手臂,半是撒娇半是抱怨的,“今天难得休息日,而且天气这么好,为什么还要一直工作?”
“不工作干什么?难道你要让我跟你去公园去草坪上放风筝吗?”沈怡扫了她一眼,冷淡道。
长歌的眼睛笑眯眯的,她这次的这具身体本来就长相甜美,笑起来更是乖巧可爱,她踮起脚尖,悄悄附在沈怡的耳边说:“……你包养我这么久了,难得就不想行使一下你作为金主的权力吗?”
她说完这句话后轻轻地在沈怡的耳边吹了一口气,然后离开些许距离,果不其然看到沈怡的耳朵以肉眼可见额速度迅速红了起来,只不过没有蔓延到脸颊上而已。
……这个样子,倒像是我在占我们金主小姐的便宜呢。
长歌搂住她的手臂,继续道:“就今天一天不工作可以吗?我们两个在一起这么久了,怎么着也得出去约会一下才算对吧——”
沈怡下意识地反问:“谁跟你在一起了?”
长歌知道是自己失言——还真以为是自己在跟人家正儿八经谈恋爱呢,立刻闭上了嘴,而沈怡说完之后也觉得颇为懊悔,然而要让她直接跟长歌道歉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一时之间两人谁都没有说话,气氛僵持在那里。
最终还是长歌打破了沉默:“我在你家住了这么久,你还没来我家看过呢,要不要来做个客?好歹白住了这么久,我这个老同学也应该尽一下地主之谊嘛。”
沈怡点头同意了,长歌有原主的记忆,苏长歌以前租的房子的地址在她心里,轻车熟路地带着沈怡来到了小区,由于一直没什么工作,苏长歌也没什么钱外加单身,所以只在比较好的地段租了个一室一厅,一打开门,长歌原本带着笑意,瞬间愣住了——为什么这么乱!
小小一间客厅里,乱七八糟地堆满了各种衣服和杂物,七七八八的杂志也随意地扔在各处,简直让人无处下脚,长歌只能先进去,飞快把一堆东西推到了卧室内,卧室门一关,权当什么都没看到,再一看沈怡的表情,也是似笑非笑的,长歌只能尴尬解释:“忘了家里没收拾了……你先坐,沙发是干净的。”
沈怡依言在沙发上坐下,环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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