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熟的样子,说不定……哎呀,燕八赢了!”
琳琅:……
就这么讲两句话的功夫,燕八就把对面的小个子给解决了,还解决得很彻底。本来人家张三的一双剔骨匕首已经够短够险了,燕八用的兵器却是一双拳套,一拳挥出,指缝间还能伸出明晃晃的三角倒刃,一近身,就能把人身上的肉给剐几条下来。
现在的张三已经站都站不住了,双臂垂下,不停发抖,血不停的淌到地上,连抬起手臂的力气都没有,不知是骨头断了还是手筋断了,身上的衣服撕得跟破布袋似得,几条几缕的不足以遮蔽身上血肉模糊的伤口,他盯着燕八,眼神全是绝望。
琳琅只瞅了一眼,就不忍心瞧他了,这可怜人恐怕经此一战,哪怕身上的伤治好,恐怕也会留下极大的心理阴影。
那毛裘少年见到自己的侍从如此惨状,愤怒指责道:“比武不是点到即止的吗?这般出手凶残,弄得这风雅之处血腥遍地,岂不是让人倒足胃口么!你从哪里找来的野蛮人,连规矩都不懂,只会好勇斗狠,真是什么样的人养什么样的狗!”
燕八眼珠一红,上前一步,森然道:“你说什么?”他最讨厌就是被人指责他出手不容情,平生因为这个已经吃了不少亏,现在竟然还敢当面揭他的短,还指到他主子面上,他恨不得把面前这碍眼的小子给撕了。
“燕八!”琳琅上前一步,拍拍他肩膀,被人当面这么说,她也很生气,却不反唇相讥,只是笑吟吟的仰头望着燕八,吟了四句诗。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不是说弄得诗会血淋淋的让人不好作诗么,我就非要作几句出来,还得是惊世名句!
这可不是普通的诗句,乃是摘自唐朝第一大诗人,诗仙李白的名篇《侠客行》。唐代是个猛人辈出的年代,诗人个顶个的生猛,没事就腰间挂把剑,斗斗剑,比比诗。要给这些猛人排座次,历代都有争论,但无论怎么排,第一二把交椅总是李白和杜甫。一个是诗仙,一个是诗圣,比起后面的诗佛诗鬼诗杰明显不同档次的。
这首诗写的是李白心目中理想侠客形象,这四句又是文眼,短短二十字,一个燕赵悲歌慷概侠客的形象就跃然纸上,字数虽少,却足以描募其一生。在琳琅的那个世界,有个家喻户晓的武侠小说家老金,大作《侠客行》的开篇就是借用了这首诗,就连题目也是向它致敬的,其价值和影响力可见一斑。
这四句诗一出,好比当场扔下一枚重磅炸弹,震得四周雅雀无声。这四句一出,对面还敢作死的话,自己先一头撞死好了!琳琅也懒得计算对面的心理阴影面积有多大,转头便对燕八道:“你很好,回头我就把黄金赏你,你去罢。”
燕八眼神瞬间亮得炽眼,不知道是因为这绝世好句,还是因为五十两黄金,凌厉异常的脸容竟然一瞬间柔和下来,琳琅甚至觉得他那薄如刀片的唇角似乎还微微翘了一下,一定是自己眼花了吧。
一个呼吸间,燕八就化成一团乌云,眼睁睁从众目睽睽之下消失无踪了,正是应了“事了拂衣去”五个字。
众人静了片刻,雷鸣般的喝采响起起来。这才是咱华国男儿的身手,这才是咱华国诗家的气象!
灯笼照不到的地方有多黑,毛裘少年的脸色就有多黑,自己的人被打得这么惨,还被人踩到地上赢得满堂彩,这样的经验他活这么大,还是头一次。
“张三确实技不如人,但我可不会轻易服输。”他深深吸了一口气,盯着琳琅,寒声道:“我要跟你比箭。”
射箭什么的,臣妾并不会啊……虽然公主已经在脑内叫嚣,说她箭术超绝,皇宫内第三,定然能灭了这小子,但琳琅自己却毫无射箭的经验啊。况且公主你这个皇宫第三,看来是排在女皇和大公主后面的,这么巧的位置,很引人遐想啊。
琳琅脸上显出踌躇之色,易明卓看在眼里,微微一笑,走前两步,把外面的长衫下摆一挽,给掖到腰带处束着,对那毛裘少年道:“要比诗,你跟她比,要比箭,我奉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