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纵观历史,好像有很多以弱胜强的例子,而这些例子之所以会被记录下来千古传诵,真实原因就在于其稀少。很简单的比方,如果人人都在做好人好事,好人好事还需要特别在各类媒体上报道出来表扬吗?
弱者胜过强者,尤其是胜过远远强于其的存在,必不可少的条件是:强者犯了错。
如果没有漏洞,没有没有空子,其他地产公司又凭什么胜过山林市两大巨头?
而这两家同时出错的概率太小了,小到可以忽略不计。
景博超老眼昏花倒是有可能,钟阳怎么看也不是会犯这是毛病的人。何况,除了最高决策者,还有许多精英都投入了这个项目。
吃光鱿鱼,又买了一份章鱼小丸子,大少终于迈开了腿,准备去干正事了。
街口走来一个眼熟的人。
赫然正是贺泉。
本该感叹太巧了的郑元凯却没有上前,甚至视线也仅在其身上停留了短短一瞬,便落在了那人脚边。
那儿有只金毛犬。
全身遍布的同色毛发让许多金毛犬在人类眼里都长得差不多,以往景安带着金毛散步时,如果在路上遇到另一只金毛并和它一起玩耍,有时候,景安需要喊狗狗的名字看反应才知道哪只是自家的。
可如今,仅仅是看着,他便有种强烈的感觉,这就是曾经养过的那只。
往日油亮的皮毛已失去了光泽,与其说是金色,不如说是枯黄;往日略有些胖的体型已完全寻不到踪影,夏天剃短了毛,走路时能够很清晰地看见肋骨的形状;往日神气活泼的模样更是不见了,高昂的头颅垂了下去,周身散发出浑浊的气息。
——静静。
——由于调皮好动而被主人取的名字。
它如今瞧上去,倒是足够安静了——死一般的安静。
怎么会这样?
郑元凯想起收养金毛犬后带它去宠物医院时,兽医说的话:
“金毛心思比较细腻,这只又是被人抛弃的,以后最好不要换主人了。”
倏忽潸然泪下。
可景安已经死了。
狗是靠气味分辨人的,如果说和贺泉还可以相认,又能如何告诉静静,自己便是它的主人呢?
周围已有人小声议论起来,这样的景象在长风街存在的时间,并不短。
一个小女孩跑上前:“叔叔,狗狗生病了吗?”
她眨着大眼睛,话语中透出稚子的天真:“快带狗狗去打针啊!别怕,打针痛痛,但病会飞走的!”
“啊,谢谢你,”贺泉怔了怔,才笑道:“我会的。”
小女孩十分开心,仿佛完成了一个伟大的目标,又瞧了瞧狗狗,蹦跳着跑回了妈妈身边。
一人一狗缓缓经过了大少身边。
此时的郑元凯很有几分可笑,他还戴着墨镜,脸上有泪痕,手里还捧着一盒吃了一半的章鱼小丸子,黯然神伤的样子。——如果被人认出拍下这模样放上微博,网媒还不知道要炒作出什么来。
在经过这样的大少身边时,金毛停了下来。
贺泉没有拉狗绳,而是停步,蹲下来抚摸它:“怎么了?”
“汪呜?”
金毛低低叫了一声,凑上前去嗅了嗅,试探地蹭了蹭郑元凯的小腿。
街道仿佛静了下来。
一瞬间,那些喧闹的声音和鲜艳的色彩似乎都褪色成黑白的背景,引发不了丝毫的关注,整个世界只剩下了这一小块地方,贺泉紧盯着这个戴墨镜的男人,语气彬彬有礼,眼神却锐利如刀:“抱歉,看起来它很喜欢你。”
这人有什么地方值得少爷的狗关注?
“啊。”
郑元凯发出无意义的语声词,跟着蹲了下来。
章鱼小丸子被随意搁在地上,大少伸手摸了摸狗狗的脑袋,先逆着毛摸一下,再顺着毛摸两下,金毛摇了摇尾巴,蹭的更近了,热情地将两条前腿搭在他膝盖上撑着身躯,头往前昂着舔了舔他的脸。
郑大少侧过头,摘下了墨镜。
相貌辨识度太高,贺泉诧异极了:“是你,郑元凯?”
金毛尾巴摇的更欢,它躺了下来,露出了脆弱的肚皮。
贺泉震惊了。
在他的印象中,这金毛只会对少爷做出仰躺的姿态,这种毫无防备的动作,代表狗狗完全没有反抗的意思,是撒娇,也是绝对服从的信号。
郑元凯发自内心地笑了起来。
真心的笑容使他的双眼弯成好看的弧度,大少伸手抚摸着狗狗的肚皮,柔声道:“不,我是景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