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阮凝回去算了一下账。卖煤、买菜、卖衣服她这一天收入大概九百左右,除去杂七杂八的开销,净赚六七百,加上商户的租金,一年怎么也能赚个几十万。在这个年代,这钱已经是很多了。
转眼到了十一中。
天开已经有些冷了。阮凝每天忙得焦头烂额的,直到有一天闲下来才意识到,高原有很久没来看阿福了,甚至都没打过电话来问候一声阿福最近怎样。
十一个月多的阿福,已经会了很多东西,甚至会说简安的词了。很可爱,他就不想孩子吗?或者,太忙了吧。
其实,阮凝还是有些担心她的,担心他的安全。毕竟上一世,他为了救她英年早逝。她很怕历史重演。
因此,阮凝从江北那里要来了高原营部的电话,打了过去,一询问才知道,他们是去演习了,不能跟外界联络,这才放下心来。
十一月的天黑的比较早。商厦的门也关的比以前早了半个小时。阮凝回到家里的时间尽量是陪阿福。
小家伙大了,更需要妈妈了。
阮凝找了一个瓶子和一把花生米给她玩。小家伙可爱的小手抓着一颗一颗的花生米往瓶子里装,还玩的挺认真的呢。
“阿福,小猫咪怎么叫啊。”这个阶段的孩子喜欢模仿,所以,用糯糯的声音学小猫叫,“喵……喵……”
“小妹妹是怎么哭的呢?”
阿福扁着嘴巴,“嗯嗯嗯……”
“喊个妈妈……”
“爸爸……”
十一个月了,阿福会说很多简单的词和字,但每次让她喊妈妈,她就喊成是爸爸,“阿福你看着妈妈的嘴巴,是妈妈……”
阿福却依旧说:“爸爸!”
阮凝也就放弃纠正了。
吃了晚饭,阮凝把阿福哄睡下才躺下休息。九点,还有点睡不着,便拿出了床头柜里的书看。
霍文森送她这本书,足足看了一个月都没看完。不是不好看,而是她实在抽不出时间看,只能每天看一两章,不过,总算是要看完了,今天能看到大结局。
故事的女主叫戴米拉,是富家千金。男主叫约翰尼是一个王子。两人一见钟情陷入爱河,无奈家人对王子的婚姻另有安排,所以,阻止他们在一起。
王子是一个很痴情的男人,为了女主抛弃了王位,甘愿跟女主过平凡的生活。阮凝正看到王子的父亲死去,家族的人要他回去接管王位,但条件是他要抛弃戴米拉的情节这里。
阮凝希望是一个喜剧,大概自己上一世的结局太悲惨了,所以,不喜欢悲悲戚戚的故事,她继续往后看,可是却发现,最后大结局那几页被包进了书皮里。
关键部分怎么会包在书皮里?
阮凝看得着急呢,急忙把书皮小心的揭开,仔仔细细地看大结局。还好是喜剧,王子最终继承了王位,而戴米拉在王子的坚持下当了王后。
读完最后一页,阮凝看到空白处出现了中文。她用力地眨了一下眼睛,一直都是英文,乍然出现中文,多少有点奇怪。
字体刚劲有力,而且十分漂亮。她仔细一看上面写的是:虽然我不是王子,但你是否愿意做我的戴米拉。
霍文森,198x年10月8号留。
殷切盼答。
阮凝的心跳漏掉一拍,双眼不由睁大,人也坐了起来。反应了一下才明白,这、这、这是告白吗?而且还是霍文森的告白,这是不是搞错了?
她忍不住揉了一下眼睛,希望自己是看错了。可是,那钢笔字清清楚楚地写着她的名字,甚至还留了霍文森的大名。
太过猝不及防,也意想不到。阮凝有点懵了,霍文森从都没表现过一点对她有这种想法的样子,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告白。
虽然我不是王子,但你是否愿意做我的戴米拉。故事她看完了,太明白这句话的含义了。这样的告白方式很霍文森。
含蓄,炽烈,让人意想不到。如果她没有读完这本书,那么就不会发现他的告白。惊讶过后,阮凝的情绪变得平静。
其实,整本书才是霍文森的告白。只要她愿意做他的戴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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