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李是在颁奖礼开始之后,悄悄坐在了最后一排位置上,目睹了这个场景。
他确定自己是真的毫无机会了。
想起高考后那个暑假,两个人接触最频繁的那段时间,有一个下午的偶遇,他第十八次鼓起勇气迈步上前,然后又第十九次退了回来。
正值下午时分,自行车被太阳晒得发烫,但是他用手扶着却浑然不觉,这死铁还没有他的脸一半烫。
他决定再给自己几分钟准备时间。
之后就是死也要上前去见他心上的小鹿姑娘,然后说说话。
在他前方十几米的一棵树下站着那个姑娘,身影笔直,漆黑的长发用他并不了解的方式挽得很好看。她盯着对面那栋楼已经十几分钟了,依然没有离开的意思,像是在跟什么人进行一场无声无息的对抗。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不知怎么的,这句话就在他脑海里冒了出来。
司徒自嘲地一笑,自己就是这个把人当做风景看的傻瓜,那个看楼上风景的人是他的小鹿姑娘,至于楼上的人,只能猜测是小鹿姑娘姑姑一家中的某一个,总归不是那个讨人厌的小孩子。
这样的场景已经不是第一次上演。事实上,从几天前他偶尔经过意外发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之后,他就留了心。后来发现,小鹿姑娘几乎是每天都会来,而且总是在这个时间点,像是在进行一种特定的仪式。
于是他也不顾每天下午本应该在邮局分拣信件的任务了,掐好点天天都来看看。司徒不止一次地想要上前去跟姑娘打个招呼,或者直接向她建议:有什么事情要和姑姑商量不妨直接上楼去讲,何必这样苦等呢?
但是他还是没有说出口。
在外人看来,他们两个并不熟悉。也就是每天跑去送信会交流那么简短的几句话。
“这几封信都是你的,签收一下吧。”
“好的。麻烦你了,多谢。”
“不客气。”
“那,再见。”
很少有人知道,他司徒喜欢这个女孩子,已逾三载。
哎,说起来都是泪。
他年少的时候得到一本书,作者自称霹雳无敌妖刀大哥,书名叫做《教你做一个最酷的男孩》,书中说了很多男孩酷的标志,比如擅长极限运动(蹦极、攀岩、滑板等)、剃光头、开敞篷跑车兜风、成为电脑黑客、戴耳环或者鼻环、跳迪斯科、泡酒吧、穿紧身皮衣……
他尝试了其中的几项,比如剃光头,除了夏天比较凉快,和尚们看他的眼光比较暧昧之外,并没有感到自己变得非常“酷”。心中疑惑不解。
于是他翻到书的最后一页《终极酷炫指南》,上面作者说:其实一个男人最酷的表现应该是气质冷漠,不轻易说话。话多了还算是什么男人?一定要沉默如山。
还有,男孩的酷一定需要漂亮姑娘的衬托,就好比项羽自杀也要有虞姬相伴,玄宗拼死一定要抢来儿媳妇玉环。
靓仔要配靓妞才酷。
司徒对于自己的长相挺自信,他们全校男同学都对小鹿姑娘的长相很有信心,所以司徒确定自己未来的目标就是【气质冷漠地取得靓妞小鹿姑娘的芳心】。
这个不正确的人生目标直接导致了他现在的困局,概括起来就是:面对喜欢的小鹿姑娘特别嘴贵,打死也说不出合适的话。
垃圾妖刀,毁我人生!
青梅竹马好些年,高中同学几百天,就是因为遵守了“气质冷漠、不轻易说话”这条准则,他的小鹿姑娘居然表示不认识他!
情何以堪,情何以堪!
虽然后来因为见义勇为吃到了小鹿姑娘亲手烹饪的蛋炒饭,仍然不能抹除他心理的创伤。
他想起了临出门前父母异口同声告诫他的那句话:“闷不吭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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