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今记得小时候的日子很不好过,冬天的时候窗户会透风,半夜的时候西北风呼啦呼啦的声音很响,黎曼玲就会拿报纸糊住墙,一层又一层。
也总是吃不饱,物资匮乏,黎曼玲挣的少,又不擅长煮饭,南瓜粥一喝可以喝一月。
还有衣服,他记得衣服上总有打的很粗糙的补丁,那是黎曼玲在邻居的教导下做出的最好成品,可惜穿出去还是会被人笑话。
孩子对贫穷两个字的理解格外深刻,但回想起来,似乎也从来没有怨过黎曼玲。
他很小就知道自己是怎么来的,从未自卑,黎曼玲也是如此。
在这个问题上,母子两人倒是表现出了如出一辙的自我。
黎今当然知道黎曼玲是爱自己的,可是他们都不懂得怎么表达。
在他五岁那一年,黎曼玲又遇见了邓思安。
邓思安是黎曼玲的青梅竹马,在黎家大势未去之前移民国外,两人在那样的年代断了联系。
再遇见的时候,邓思安衣冠楚楚,一表人才,而她已经是底层社会的一个平凡母亲,纤细柔嫩的双手有了一层薄薄的茧,只是身段依旧美好,容颜在滚滚红尘的磨砺中显出了一种特别的美,风情更胜以往。
她美的很嶙峋,是一种让人过目难忘的气韵。
邓思安对她再见钟情。
在黎今的记忆中,邓思安总是很早就出现在家门口,手里提着弄堂口买的生煎和馄饨,砂锅泡泡馄饨给她,生煎给自己,他笑盈盈的看着他们母子俩吃完,再开车把黎曼玲送到商场,等她下班的时候又将她接回来。
黎今差点就以为邓思安会跟黎曼玲结婚了,他们同进同出很长一阵子。
晚上的时候,他就问她:“妈妈,你要跟邓叔叔在一起吗?”
那是他唯一一次问起她的感情问题,黎曼玲愣了愣,似乎是思考了一下,随后才怅然的笑道:“在一起……大概算吧。”
“你们会结婚吗?”他想着电视里出过的种种场景,也为自己的妈妈构思了那样的一幕,她穿着洁白的婚纱,那一定很美。
彼时的黎今还是渴望一个家的,不是说跟黎曼玲两人不好,但是家里头有个顶天立地的成熟男人,到底不一样。很多事情他就可以跟这样一个人商量,而或许黎曼玲也不用在深夜的时候才敢窝在被窝里饮泣了。
黎今到现在仍然记得黎曼玲当时的表情,茫然又悲伤,虽然嘴角是一贯的上扬,她说:“还结什么婚呢,妈妈有你就够了。”
很多年后他知道这是谎言。
邓思安自然是不能娶黎曼玲的,这样一个从云端跌落到泥里,做过舞女,甚至被小混混□□过,生下一个杂种的单身女人。
无论是哪一条单独列出来都已经足够致命,更不要说这一切都发生在同一个女人身上。
邓家是名门望族,到了邓思安这一代就只剩下这么一根独苗,他身边那个夫人的位置是需要精挑细选的人物才能担任,邓家老爷子心中早有考量。
邓思安回去向老爷子要求要娶黎曼玲就惹恼了他。
黎曼玲这样满身污点的女人别说是进邓家的门,就算是邓思安的玩物也不配当,邓老爷子雷霆万钧,当晚就派人送了钱到了黎家,软硬兼施的让她离开自己的儿子。
老爷子派来的人还没说上两句话,邓思安后脚就赶来了,直接把人给打回去。
印象中这件事闹得很大,也很不愉快,邓思安很有骨气的一定要娶黎曼玲,甚至不惜要与家中断绝关系。
他们抗争了很久很久,或者说,是邓思安抗争了很久。
黎曼玲无数次的劝说他叫他回家,可是邓思安充耳未闻。
邓老爷子病倒了,躺在病床上苦苦哀求自己固执的儿子,一心觉得他是被美色迷惑了心智。
那样一个纵横商场的男人,求自己的儿子。
邓思安本来就不是个没良心的人,他受不了这种温情攻势。
两人各退一步,邓思安如老爷子所愿,娶了费家的掌上明珠费萍萍,与此同时,可以私下照顾黎曼玲母子,只要搞的定费萍萍就行。
邓思安结婚了,跟费萍萍,但婚后的他依旧时常出入于黎家。
他为黎曼玲购置了房产,可是黎曼玲没有要,依旧与黎今蜗居在小小的公寓中,她喜欢一切有生气的东西,煤球,锅碗瓢盆,还有与邻居擦肩而过时手中晃荡的水盆。
邓思安也不强求,母子俩需要什么,他就能带着什么东西出现,就像是及时雨。
婚后1年不到,费萍萍怀孕,然后生下了邓小鲲。
那是个胖嘟嘟的婴儿,黎今对邓小鲲的第一个印象就是如此,于是他伸手掐了掐邓小鲲肥肥的脸蛋。
襁褓中的婴儿不负众望的哭了。
他觉得挺好玩。
但费萍萍那边就鸡飞狗跳了起来。
这样轻松而鸡毛蒜皮的日子没过多久,黎今觉得黎曼玲的身体开始不好起来。
她整夜整夜的咳嗽,还抽烟,叫也叫不听,他能看到她咳嗽时带出的血迹,斑驳的印在手绢上,触目惊醒。
黎今半夜醒来,头一次尝到了患得患失的滋味。
这事很快也被邓思安知道了,他强行带她去看了医生,回来的时候笑着的反倒是黎曼玲,邓思安仿若失魂。
黎曼玲被确诊为肺癌晚期,癌细胞已经扩散到全身了。
病来如山倒,黎曼玲瘦成了一把柴,只有脸仍是美的,她爱美,床头总放一支口红,闲暇时便对着镜子徐徐涂抹,再后来的时候,就连镜子也不照了。
黎曼玲临终前,把黎今交托给了邓思安,邓思安悲痛欲绝,眼泪涟涟的答应了她的请求。
她笑着说:“我想跟儿子单独说几句。”
所有人都退了出去,黎曼玲紧紧地握住了黎今的手。
她的眼神前所未有的明亮,就像是要将生命中唯一的那点油火也消耗殆尽,她说:“阿今,我很不甘心,我想你帮我做一件事。”
……
冗长而晦涩的回忆到了这一幕,黎今醒过神来。
黎曼玲要他做的事,如今他终于有能力去做了,也会让她满意。
但偶尔的时候还是会觉得迷惘。
身边的小女人翻了个身,大半个身子全都趴在了他的身上。
特别是她在自己身边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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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罗岑宵醒来的时候脑子一片空白,喝酒喝断片是很久没出现过的事了,可就算什么都不记得了,身上无处不在的酸痛和双腿间的肿胀还是提醒着她昨天究竟有多疯狂。
她不敢想象自己在喝醉酒后会怎么对对待他,也不敢去问。
黎今的段位太高,每次跟他对话都是自己吃亏,无一例外。
幸好黎今也没拿这件事来嘲讽她,两人在酒店吃过早餐后就前往机场低调回国。
回来的时候阎娜事先通知她机场可能有狗仔,所以特地走了VIP通道。
因为正在播出的节目收视率在骂声中节节攀升,罗岑宵的知名度也跟着提高,狗仔就要来蹲人。
现在是她上升的关键期,是绝对不能爆出与任何公司的老总关系亲密这种新闻的。
鬼鬼祟祟的在前后左右方向张望了半天,罗恩宵确信没有跟拍的,才上了黎今的悍马。
上车后她对着男人扯了个笑出来,“如果狗仔拍到多影响你的威武形象啊,黎总是高岭之花,再给你的粉丝们一点幻想的空间吧。”
看她嬉皮笑脸的样子,黎今面无表情的挪开视线,似乎多看她一眼都觉得丢人。
罗岑宵自觉没趣,反正早就习惯了。
正准备在车上睡一觉的时候,罗纪之的电话拨了进来。
她想了想,接通,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到那边的大嗓门叫唤着:“宵啊,我从溪城坐火车来了,晚上出来吃个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