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得明媛猝不及防,顿时愣在原地。半晌才憋出一句话:“你真的是我们小七的那个春兰?”
春兰点头道:“不错,我正是你们小七的那个春兰。”
明媛又站了一会儿,脸上过不去,便照着林夏的脸问:“小七,你说,你的眼睛,到底是因为什么坏掉的?”
林夏不答言。
“你说是不是因为我?”
林夏还是说不出话来。
因为她心里也觉得,是。虽然不知当日五姐踩人是出于什么动机,然则,小明的眼伤多半是由于视神经受损或者视网膜脱落之类的缘故,才导致突然看不见了。即使你不杀伯仁,伯仁因你而死,那么这锅若真的要找人来背,也断断不是容予的,而应当是五姐的。可方才她才决定要对五姐好一点,多疼她一点,这些,又要怎么说出口呢?
明媛见她只是不说,内心不免大恸起来,哭道:“所以真的是我弄瞎了你?”
不等这边的两个再说什么,她便哭着跑到自己卧房去放声大恸起来。
林夏推推春兰:“去哄哄。”处在初愈的虚脱之中,她是实在没有力气下地。
春兰说什么都不肯去,还补了一刀:“随便她哭,她害得主子这样,也该尝尝你受的苦才是。”
这仿佛自带灵力的一句话,当日就应验了。倒不是说明媛眼睛也看不见了。而是她竟然也就接力赛一般地卧病在床,发着烧。春兰给找了好几个大夫来看,都没什么效果。小院子里整天都弥漫着一股药香。
自古有言,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原本小明和她五姐都已经到了这么凄惨的地步了,上天不垂怜也就罢了,竟然还给她们送来一个梁上君子。本来临近年底,年边岁尽,有些小贼便蠢蠢欲动,想要淘澄一点钱米过年。好死不死淘澄到她们家来了。还一偷就偷个精光。
所谓盗亦有道,你要过年,别人也要过年。你就算要偷,好歹给人留点,这也是一种江湖义气。可你竟然偷得别人没米下锅。这种穷凶极恶的偷法,说出去在绿林界,都要为人所不齿。
那边五姐躺在病床上。
这边春兰哭得嗷嗷的。
林夏双手掩着面。每到这种时刻,她都格外怀念小太子。
淡定是一种多么好的品质啊。
气得想打人,憋了良久,才吼出来一句:“你能不能别哭了!?烦死了!”
春兰愣了一下,转而哭得更大声了!
不过也难怪她。今时不同往日,这里没有公主和太子妃了,只有三个平民,是不会再有劳动人民给她们提供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税收的。小明出宫出得急,跑路之前没有收拾细软,因此除了怀中那颗随身携带的随珠可谓一文不名。五姐原本带了些银钱在身边,但是置办了房舍和家具,其实也所剩不多。再有就是春兰她姨母接济过一点,都收在春兰手里,这次也未能幸免全部被偷了。
所以眼前的首要任务是求生存。
穿越之前特别喜欢野外生存游戏的林夏双手握拳,觉得到了自己大干一场的时候啦!从小就被同伴称为鬼点子之王的她,怎么会在这种时候怂呢?
眼睛瞎了是不是,没关系呀!
穿越之前,林夏其实正好打算做一件事。她在小说网站充了大二百软妹币,打算好好搜几本小说来看,进入书城首页,发现清一色的神棍题材,好多都是帮人摸骨看相算命的。当时她心里那个万马奔腾啊,亲爱的大大们,你们这是要上天啊,无论什么题材都不放过对么?!最近流行看相?虽然满心的吐槽弹幕,但是出于新鲜和好奇,还是随手收了几本,以防文荒的时候好填肚子的。
然则,两百软妹币还没来得及花掉,就穿过来了这边。
这本来已经始料未及了,然而更始料未及的是,有朝一日,她竟然也能做这看手相的封建迷信勾当。
早知道,把那几本小说看看也好啊,林夏心里想,至少心里清楚,有些门道。记两句台词,不必这样苦苦胡诌。
因为怕被顾客打,她一般都是游击战,这里摆两天摊,那里摆两天摊。
在贡院附近算命那天得的银钱最多,一共有二两三钱银子。足够当日为五姐请医延治,也够了接下来三两天的伙食费。
然而赚钱这个东西,在有生存压力的时候,是会上瘾的,一旦开始那就根本停不下来。因为,没有物质保障的人生缺乏安全感。林夏生怕哪天就青黄不接吃不上饭。因此在五姐好起来大家重新想办法之前,她都不敢不出摊。日常让隔壁的老婆婆帮忙照看门户,把五姐锁在家中,出摊半日,到底也不敢太任性,走太远,万一遇到强盗入室,伤害五姐怎么办?
因此总是半上午就战战兢兢回家,先确定了明媛没事,才能安心坐下。
坐下也不能歇息,延续在宫里的那种勤谨,让春兰买了五色彩线,坐在五姐床前打络子。难为春兰这么一个控制不好力道的笨丫头,不几日也跟着学会了。然而她们打的络子由于没有品牌没有名气,只能贱卖,不过话又说回来,虽没几个钱,到底也是日常的一种补贴。因此就这么浑浑噩噩地做着。
只说明媛这次的病,来势十分凶猛。
大概对于其实是她,而不是容予,害得小明这副德行——这个事实,接受起来太难过了,于是潜意识想要逃避。因此拒绝康复。就这么缠缠绵绵在床榻上卧着。终日都是迷迷糊糊的。请了好几个保和堂的大手瞧了,又都说并没有大病,只是姑娘先前恐怕娇生惯养,如今吃了颠沛流离的苦,只需吃几两燕窝将养着,转眼就好了。
讲实在的,听到“燕窝”两个字的时候,林夏几乎没笑着哭起来。
娘的,她现在哪里给五姐买得起燕窝啊?
是到了次日的清晨,她突然灵光一闪。她确实没现钱给五姐买燕窝。但怀里那颗随珠,听慕臻的口气,应该值不少银子。眼下既已走投无路,而且,她一个瞎子要夜明珠做什么?徒增讽刺罢了。不如当掉!
而且也到了年底,再不高兴,年还是要过的。
这日,便在当铺对门摆了摊,将那个写着大大的“卦”字的幡挂在旁边。着春兰去那当铺将随珠当了,顺便再在药材铺买了几两燕窝。也不知真假。若是假的,聊胜于无但总归是个心理安慰吧?
春兰离开的时候,她便听到附近有人在谈论国家大事,大兴的皇帝几日前已经挂啦,新帝登基啦,大赦天下啦。
她侧耳听得真真的,不提防那两人突然走近前来嘲戏:“你一个算命的,倒是挺关心时事么?”说着便有人一把摸在了小明的爪子上。
林夏没什么反应。
倒是那边春兰买了东西回来,见了这两个狂徒,登时大怒,吼了一句,是句市井俚语,相当粗野,唬得那俩人落荒而逃。
林夏便朝她那个方向笑道:“啧啧,你真是越发地长进了。”
春兰气闷:“主子,你怎地这样,他们轻薄于你,你连骂一句都不骂?”
林夏没理这一茬,笑道:“回去呗,给五姐煎燕窝去。”
春兰诧异:“这才刚出来,就回去?”
林夏站起来说:“今日怪冷的,且回去吧。”
主仆二人便回去了。
这个年围绕娇弱的五姐,过得相当低调。林夏本以为,自己也能三生有幸,参加一下宫廷宴会什么的。好歹也是做了一回太子妃,是不是。可叹一个人一生的福分都是注定的。在什么地方呆多久,在什么地方吃多少东西,都有一种宿命的感觉在里边。
林夏觉得自己悲观了。以前她不这样。那时她总觉得我命由我不由天。人定胜天。被很多人看扁的时候,也从不放弃,总是元气满满地战斗。她爸爸很少表扬她,但他说过一句深得林夏欢喜的话。他说家里老二别的还罢了,就那一种不服输的性格很西化,很可贵,不像东方文明里被神秘的宿命论钳制住手脚的。
但是现在她突然认输了。
投降了。
看来林夏就是这么薄命。
本以为在小明的壳子里这一辈子就要这么过了。
事情的转折发生在次年的正月初四这日。
守了半日的摊也没有一个人上门看手相。
大概是大家忙着过年走亲戚,没有人这个时候有兴趣看相吧。
然而林夏可是很勤谨的。坐在过堂风里头抖抖索索地等着客人降临。
左等不来,右等也不来,林夏渴死了,水壶里带的水又喝光了,便打发春兰去茶铺要碗茶来。并叮嘱她要热的。讲真她坐在这里快冻死了。
春兰答应着去了。
而她才刚走,生意就上门啦!
视觉无限趋近于零之后,听觉便被放大了数倍。
一听到那脚步声,林夏便笑得如春花一般,仰脸对那人笑道:“客官,看手相吗?”
那人没有作声。
林夏好怕啊,这要到嘴的肥鸭子又要飞了。于是便赶忙再补充一句:“新帝登基,大赦天下,客官,我们也做活动,只收你半价,半价!”
那人似乎没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