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女人口嫌体正直是通病,那宋翎的作劲儿就是把这项技能发挥到淋漓尽致。
早晨都市的空气中蒙着水汽,太阳躲在厚重的云朵下懒懒地不肯现身。宋翎一手拿着白色紧身雪纺裙一手拿着牛仔衬衫裙在身上不停地比划着,时而皱眉时而摇头,忙忙碌碌挑选了大半天最终从衣橱里拿出Denny送的一件嫩黄色无袖刺绣连衣裙,镂空的外衬上点缀着淡雅的花瓣绣花,腰部的透视设计泄露着女人的小心机。
宋翎故作自若地走到客厅吃早餐。在罗薇心领神会的眼神下有些尴尬,不过还是强硬地解释:“明天就回去了,我出去逛逛。”
“一个人?”
“...嗯。”
罗薇差点绷不住笑了出来,又说:“要不我陪你啊?”
“不,不用了。”宋翎下意识摇摇头,浑身每一个细胞都透露着拒绝。
罗薇假装没听见,好心地继续解释:“你英文又不好,万一走丢了怎么办?... ...行啦,别装了,我刚刚出去买早餐的时候都看见沈总楼下了。”
“... ...”
“我这是为了工作。”她的脸憋的通红,简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嗯嗯,工作工作。”
“你!”罗薇一副解释就是掩饰的模样让宋翎一时气噎,她干脆不再说话跑到冰箱继续拿柠檬榨汁。
1,2,3... ...7,8!
明明正在喝着牛奶,罗薇还是感觉牙齿发酸,问道:“宋翎你确定这玩意儿能喝?”
宋翎淡定地看了她一眼,像扳回了一程,仿佛在说愚蠢的人类。
“... ...”
爱作的女人果然说不得。
宋翎拎着白色的真皮包包准备换鞋离开时,罗薇盯着她脚上那双denny同款的蕾丝边箭头宝石镶边粗跟凉鞋,忍不住提醒道:“你前两天不是说这鞋小而且硌脚吗?”工作需要这么折腾自己的脚吗。
为了搭配身上的裙子,宋翎咬着牙把脚挤进去,说:“走走就大了。”反正鞋跟也不是很高,新鞋嘛多磨合磨合就好了。
“我走了,拜拜。”
“晚上不回来也没事的~”
“... ...”
宋翎出来时就看见沈峒倚着车门垂眼翻看着手机,浅色的牛仔衬衫搭配黑色的九分裤露出脚踝,脚上踩着一双低帮三叶草的帆布鞋,就连手表都是透着年轻气息的电子表。
骚包!
沈峒此刻也抬起头,含笑地看着摇曳走来的女人。嗯...应该说是小女孩,还好为了让自己显得年轻点他特地让服装师帮他搭配了这一套衣服,要是跟以往一样穿的死气沉沉的,和现在的宋翎站在一起人家还以为是父女呢。
毕竟在外国人的眼里,中国姑娘看起来总是比实际年纪小得多。
“你今天很漂亮。”
大都女人都爱来自异性的赞美,尤其是你还为他精心打扮过。当然,宋翎...并不是大多数人。
“哼,我一直很美。”
好吧,天生丽质的女人总有不同之处。
一缕阳光透过厚重的云团倾洒在宋翎精致的脸上,阵阵微风下披肩的黑发如绸缎般荡开波浪,裙摆上斑驳的光影印出暗藏的绣花,衬托得宋翎越发娇俏。沈峒嘴角的笑意越发浓烈,这个女人果然不按套路出牌。
绅士地打开车门将宋翎请入车后,沈峒温声道:“有特别想去的地方吗?”
宋翎垂眼拨弄着手指,假装漫不经心地回道:“我就是来当陪客而已,您开心就好。”
人在说谎时会故意避开对方的视线,情不自禁地做一些小动作,因为没有安全感身体会习惯性蜷缩。唔...全中。
不过女孩子作一点也挺可爱的。
沈峒没有戳穿她,倒是心情大好起来,说:“那先去吃早饭?我还没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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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翎这半个多月的耳濡目染不是盖的,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的她下意识就想教导沈峒按时吃早餐的必要性。
沈峒透过后视镜先察觉到她欲言又止的表情,问:“不想去吗?”
“没事,走吧。”
* *
宋翎看着眼前的热情大妈,有些受宠若惊,抱歉地说:“对不起我没带笔,下次有机会再给您签名行吗?”
穿着花衬衣的时尚大妈从旁边那位年轻女孩的手里拽过一只纸袋,翻弄了半天拿出一只植秀村的砍刀眉笔,爽朗地说:“这个可以了吧?”
宋翎犹豫着还没有接过眉笔就被那个年轻女人气势汹汹地抢走了,她对着大妈抱怨道:“妈,你干嘛,这眉笔很贵的,弄断了还得找柜姐再削呢!”
花衬衫大妈一只手还拉着宋翎的胳膊,冲着年轻女人吼道:“不就是一只破眉笔,坏了再买就好了。难得遇见大明星,宋小姐,我可喜欢你演的隐娘了,这死丫头小时候还学你的发型呢。”
花衬衫大妈本来还一副恶狠狠的模样,一转脸对着宋翎声音又柔得跟水似的。宋翎尴尬的笑了两声,想起之前包里还塞着一支眼线液,她拍拍花衬衫大妈的手,礼貌地回道:“我包里应该有笔,您先松手我帮您签。”
年轻女孩听见宋翎的话,冷冷地瞥了她一眼,有笔还不早点拿出来,装大牌。
沈峒走来时看见宋翎将头发挽到一边,露出洁白小巧的耳垂,低眉垂眼地在本子上勾勒着什么,哪怕是远远的距离,他的好视力还是清晰地告诉他宋翎执笔的姿势是毛笔专用的。
“哎呀,宋小姐,没想到你的字这么好看,我回去一定裱起来,当传家宝!”宋翎被大妈的话弄得一些害臊,不自在地挪开视线恰好看见了沈峒缓缓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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