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秦书烨。
秦书烨为了不让沈小雅发现,只是用眼睛的余光偷偷留意着沈小雅,每当同沈小雅目光四目相对的时候,他都特别自然地面对,并没有躲开,或者是装出不自然。
谁让他是老师,班级那帮孩子做贼的心里,他完全清楚,所以从班级孩子那里得到一个启发:如果做贼了,不要心虚,坦然面对,对方就看不出端倪。
一顿饭吃到尾声,顾琦琦和周铭统一了口风,就跟介绍他们相亲的顾老板说不合适。
顾琦琦原本打算叫司机送沈小雅回去,一听秦书烨提出主动送沈小雅回去,立刻把送沈小雅回去的任务交给秦书烨,顺便还撮合一下沈小雅和秦书烨,至于周铭则是让司机送回去。
对于顾琦琦的好心撮合,沈小雅心知肚明,她没有反对,也没有解释秦书烨是她房东的事。
其实并不是沈小雅不说,还是顾琦琦这个人反射弧有些慢。
前几天她还用了顾琦琦的意外险卡折把秦书烨给杀了,顾琦琦应该知道,估计顾琦琦看都没看,直接把卡折拿去营业厅,然后又交回到她手里了。
不过这样也好,省得顾琦琦到处传播她跟一个男人同住一屋檐下。
车子行驶在车水马龙的路上。
秦书烨一边关注着前方的交通路况,一边思索着该如何打破沉默,毕竟今天的他太过于兴奋了,沈小雅竟然是那个人。
“那个秦书烨,我……我国庆假期要回家一趟,所以欠你的那一顿饭,可能要延迟到国庆假期后。”
“你要回去几天?”秦书烨语气特别平淡地问,俨然一个房东问租客的语气。
沈小雅犹豫了一下,“估计两天吧,我放七天假,剩下五天我还得赶稿子,网站最近有一个征文活动,编辑让我开一本新书参加一下。”
“嗯,好。”秦书烨只回复了两个音节。
不是他不想多问,而是他害怕,害怕沈小雅察觉出他对她的心思,再加上周铭今晚的搅局,沈小雅也不笨,如果他再不表现得冷漠,估计沈小雅会发现一些端倪。
到时候,恐怕沈小雅选择搬家,远离他。
好在沈小雅还是那个她,他还可以通过微博跟沈小雅联系。
同时他也决定,如果沈小雅不接受他,他决定把秦书烨是秦朗的事一直瞒着。
直到把沈小雅这个媳妇娶到手,生米煮成熟饭才肯罢休,就当给沈小雅一个惩罚,谁要沈小雅用顾琦琦的身份欺骗他,要不然他也不会这么迟才知道。
回去之后,沈小雅先是把之前的存稿定时了一下,省得断更扣全勤,弄好之后又简单地收拾了一下换洗衣服,然后再洗漱。
洗漱好已经是十点半了,沈小雅照例打开秦朗电台,塞上耳机。
很快秦朗温和圆润的声音传进她耳朵里,“大家晚上好,我是秦朗,今天你们过得还好吗?”
“秦朗今天过得还不错,有时候秦朗不得不说承认缘分真的是妙不可言,就像秦朗和她一样。秦朗没想到爱上的她,和一直抱有好感的她是同一个人,这种概率比中了大乐透还小,但是却被秦朗碰到了。”
声音那端的秦朗停顿了一下,过了好一会,声音有些哀伤,“或许是老天爷对秦朗太眷顾了,眷顾的同时也给了秦朗一个考验。那就是她心里还有另外一个男人,更准确地说秦朗根本没有谈恋爱,而是正在进行一场暗恋。”
“暗恋这种事,秦朗是第一次做,不知道能不能做好,但是秦朗会尽全力守护她,对她不离不弃。如果她能够给秦朗一个机会,秦朗不会浪费时间跟她谈恋爱,而是直接把她娶回家做媳妇,把她当女儿一样宠爱一辈子,不让她伤心难过,让她被爱和幸福包围着。”
声音那端传来秦朗的一声比较腼腆的笑,“这一期节目,秦朗算是在跟声音那端的她表白,可能有部分听友此时已经猜到,秦朗暗恋的那个她就是其中的一个听友。没错,她就是秦朗的众多的听众中的一个,而且还是比较特别的一个。”
“好了,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明天就是国庆假期,秦朗祝声音那端的你们国庆假期快乐。今晚照例送出一首秦朗录制的歌给声音那端秦朗暗恋的那个她,歌名叫空位,希望那个她通过在心里留一些空位给秦朗,就像歌词所说的,容得下我,即使残缺不全,我只要一点点,哪怕是心头上小小的一边,我也情愿。”
“人的眼睛是长在前面的,只能看到一百八十度的风景,而身后那一百八十度的风景是看不到的,秦朗希望声音那端的那个她,能够偶尔回头看看,搞不好会发现身后一直有一个人在等你,等你做他的媳妇。当然这首歌也送给声音那端的你们,愿你们早日跟自己暗恋或者明恋的人开花结果,听完歌曲之后,早点睡吧,晚安!祝声音那端的你们,好梦!”
秦朗的柔和圆润的声线消失没有多久,一阵低沉哀伤的旋律传来,“空个位子,留在你的左边,……在你的心里有谁住在里面,像个影子隔在你和我之间……你为谁流泪,在你心里可有空位,容得下我,及时残缺不全,我只要一点点,在你的世界,有没有属于我的空位,哪怕只是心头小小的一边,我也情愿,就算爱你一天,心就伤一遍,我也不怨……”
沈小雅听完秦朗唱得《空位》,鼻头猛地窜上一股子酸涩,原来秦朗跟她一样也是一个痴情的人。
可能是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关系,沈小雅打开电脑,登录微博,私信给了秦朗,【秦朗,你要坚信你终有一天会感动那个她的。】
很快私信显示已阅,却迟迟没有回复。
而房间的另一边,秦书烨看着沈小雅发给他的私信,心里彻底地乐开了花,他没有着急回复,而是看到沈小雅用电脑登的微博,赶紧查了一下IP地址,果然是他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