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得直冒青烟。
可他再怎么腹诽也得承认,那是极美的色/相。对上那眼神,要说没一点感觉,心口没有怦然,他未免也太迟钝了。而仝则非但不迟钝,并且还一样年轻,一样充满了七情六欲。
裴谨却在此时微微一笑,转过话锋问,“方才怕不怕?”
仝则回过神,也连忙回复过理智,“游恒一定会救我,所以没什么可怕。”
“你就没想过,救你的人可能是我?”裴谨说,语气里居然有淡淡的委屈。
被那声调弄得措手不及,仝则皮笑肉不笑的解释,“贵人不该涉险……有道是君子不立危墙,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裴谨唔地笑出声,“还能拽几句词,不像别人嘴里说的那么草包。”
可不是嘛,所有知道的词儿都拽干净了。仝则随即想起,他话里的别人是指谁?不就是他暗中查访自己时接触的那些人么!
可被查到什么程度,被了解到什么程度,他一概都不清楚,带着这些疑虑,那种被人看穿的感觉涌上来,委实令人不大舒服。
蓦地里,一道抛物线从身边掠过,是裴谨朝他扔过来一只苹果,“往后就跟着我吧。”
仝则接得手忙脚乱,态度却一丝不乱,“跟可以,敢问怎么个跟法?”他在衣襟上蹭了蹭,旋即咬了一口苹果问。
说完,忽然想起苹果本就是诱惑的象征,洋鬼子的祖先也算诚不我欺,面前的人不就是在诱惑自己么!
一念起,仝则换了嬉笑的口吻,“三爷不是要收小情人吧?我这人可是花费不小,为人贪得无厌,怕到时候三爷会得不偿失。”
裴谨耸耸肩,“一直以来,你不都是我在养着么?”
这说法仝则可真不爱听,但人家确实是老板,无奈轻轻一叹,他转而诚恳地说,“那我先还钱。”
裴谨点点头,“还完呢?”
仝则彻底敛了玩笑式的不正经,“还完之后,三爷能否满足我的要求?”
裴谨颔首表示同意,“再然后呢,你想要离开?远走高飞?不过试想什么地方比京都更适合你,这里有机会,有大把一掷千金的豪客,有数不尽的风流,一切都绚丽夺目,多姿多彩,这是适合你的舞台,你可以在这里实现人生价值,让别人崇拜,听别人赞美,你只须引领她们,让她们沉浸拜服在你的巧思和巧手之下,成就属于你的事业。”
仝则仔仔细细听着,低头再看看手里的苹果,不无佩服地心想,裴谨这番言论可比它诱人得多,更比那条拿着苹果的蛇会直指人心,懂得如何骗人上钩。
可惜说来说去,还是要把他困在他身边。不离开可以,专注做他的地下情人么,他不信裴谨真能冲破世俗,冲破家庭,什么都不顾只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即便是,此人也永远不可能有身份,遑论谁能保证那个人永远都会是他仝则?
这么想着,他发觉自己越来越天真可笑了,可笑到想要返璞归真,却全然不合时宜。从前在现代都不敢奢望一生一世一双人,居然在这个时空里,开始渴求能遇上这样一个人。凭什么?这是男人繁衍子嗣大过天的时代,更是男人娶妻纳妾、堂而皇之可以不专情的“黄金”时代。
仝则垂下眼睫,难得落寞了一瞬。
裴谨看着那神情,心口倏地一缩,好像被什么咬了一记似的,不觉温柔和缓地说,“不用立刻回答我,我有耐心等。我虽长你八岁,可也不算太多,希望你不会嫌弃我比你老。”
姿态放得那么低,低到了难以想象。仝则受宠若惊地寻思,原来从前他拿自己当晚辈,或许竟不是托大,而是真的觉得自己更青春更风华正茂?
仝则微微一哂,直截了当问,“为什么是我?”
裴谨注视他回答,“你足够清醒、冷静,也十分聪明。我一向都喜欢聪明人,更喜欢决断干脆。比如我刚才那番话,不是所有人听过都能理智且有胆量问出这句,为什么是我。”
的确,能得裴侯青眼,大多数人只怕会一路惊喜狂喜直到发痴发傻。
由此可见裴谨其人是真的自恋,仝则确认自己曾经的判断一点不错。裴谨是在寻找趋近于自己的那类人,所谓迷恋欣赏,归根结底不过如此。
出类拔萃的人,合该有自恋的资本。仝则又何尝不爱自己呢?
那么有心动么?裴谨抛出了橄榄枝,携带着满满的诱惑,但这不是唯二的两点吸引力。更多的,其实是关乎他身上令人平静的强悍力量,他对人对事的掌控力,他的大义凛然,他的低调温暖……
仝则决断起来依然干脆利落,“三爷给我些时间,容我先把钱还上,等咱们钱货两清,才好再谈别的。我这人不习惯被别人养着,也不习惯,处于绝对的劣势。”
换句话说,是他可以接受相对的劣势。
凝视眼前线条干净、眉目英俊的脸庞,无论多少粉饰都没法掩盖它的明朗韵致,裴谨捕捉到的信息却只有上述那一句,于是笑意漫上唇角,他无声地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