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人类居住地下城的时代到来,人人宅居在家,失爱者泛滥的同时,也催生出一个新的发财之道……
——贩售费洛蒙试剂,俗称假药贩子。
苗征和假药贩子的不同之处在于,他那里倒是有一点真货。
“所以,还在为喜欢的人无法接受你的信号而苦恼吗?不用担心!失爱者研究中心最新开发的费洛蒙试剂,使用后保准从前冷若冰霜的男神对你一见倾心不已,二见食不知味!亲,一年内变心,我们还包赔一个新男友哦。”
这点真货,给了苗征卖力推销的底气。
“无法接受信号?你这是在给WiFi相亲吧。”林半芙被手电筒晃得眼晕,嫌弃地绕过苗征,“我为什么要喜欢别人?有别人喜欢我就够了。再说,赔的人要是你,那还不如孤独终老呢。”
话里带刺,扎得人不敢靠近。
刺也分种类,有的是带刺玫瑰,有的就是带刺黄瓜了。
她很明显是前者,不用手电筒照亮都能看出是朵法国产的路易十四,唇角一勾娇艳邪恶,让人不敢下手采撷。
苗征挠了挠脸,追过去把林半芙生生拽到角落:“别跑啊,站住聊聊。我说了这么长一串话,该给点辛苦费吧?”
的确该给辛苦费,一个人身兼这强盗和小贩两种职业,让人感动,随口说说还用了三个成语,看来平常没少学习充电。
林半芙脑中冒出一个新年头,看着伸到眼前的拳头,面色微白:“买卖不成,就想明抢?”
“知道怕就好,把钱包拿出来。”苗征得意洋洋地摊开手心,“偏僻的地方坏人越多,怪自己命不好吧,可爱的小姐姐。”
“眼睛瞎成这样,下次出门就别拿手电筒了,带只导盲犬不行吗?”明明情势不利,林半芙还反常地笑了笑。
什么意思?
当他这170高90斤重的健壮……没错,健壮体格是摆设吗!
苗征还没反应过来,腹部就被重重踹了一脚,不由自主俯身的同时,颈间一凉。
“你就没想过,为什么知道小巷里危险,可有人还是会往这条路走?”林半芙手中蓦地出现一把短刀,锋刃雪亮,“怪自己命不好吧,谁让你正好撞我枪口上,这位……小哥哥?”
苗征垂头丧气,放弃挣扎:“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你要多少钱?”
“不要钱。”
“呀——那你想劫色?”苗征尖叫一声扔掉手电筒,捂住胸口。
林半芙:“……”
她从前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黑我的人多了,你算老几?
然而现在看着苗征翘起的小指,只想说,这是我出生以来被黑得最惨的一次。
“你那点姿色我还看不上。”林半芙咳了两声,“既然抢劫抢出经验了,你肯定熟悉这座城市,我想找个人。”
苗征不管不顾地站起来,往小巷深处跑:“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我就是个卖假药的,不管你找谁都不认识——”
林半芙伸出魔鬼利爪,抓住他的后衣领,调侃地笑:“撩完我就跑,不想负责了?”
……
地下深处的实验室。
白隐非常满足地坐在桌边,从若干瓶瓶罐罐里找出硼酸和甘油,打算调配保存蒲桃果实的浸渍液。
这间屋子家具也是一色纯白,墙壁用了吸音柔软的材料,桌角贴上硅胶。
不管在蜂巢还是在人类城市,他的标准配置都是被关在防止自残的房间里,像个精神病人。
中年男人从守备森严的门口进来,声音严厉:“既然带回蜂王,为什么马上不回来?”
他的名字叫左深,黑西装干练笔挺,明明已经四十有余,看起来却年轻,只是额头有道深深的皱纹。
白隐对他已经相当熟悉,所以没有回头,又拿出甲醛:“这么简单的理由还需要问吗?她是人类啊。”
“别骗我!”左深愠怒地踢了实验台一脚,却因为桌腿过分柔软,连震动都没有。
白隐唇角掠过讥笑:“人形的蜂王只不过是个传说而已,你还真信了。”
左深从西装口袋里掏出几张照片,甩在桌上:“这个人叫林半芙对不对?我以前就认识了,时隔三十年她居然还没有变老,只有亚蜂的寄生能达到这样的效果……幼卵不会寄生女性,她不是人蜂,是蜂王!”
照片飞扬,撒在各处,有一张正好落在眼前。
“不是说了么,我已经确认她是人类,你的...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