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还出痕迹,压缩干粮多半都碎了,你们是连仓库里压箱底的东西都翻出来了吧?”林半芙根本没看他,拆了十几块水果糖,攒成一把塞进嘴里。
按照一般人的想法,越是食物紧张的时候,越要节省,能分到半块饼干就不错了。
可现在明明资源紧张,却还硬撑着每人发了足额,再这么下去,不出几天存粮告罄,大家都得饿着。
“我听钟离诗说,你是新兵……”钟离天犹豫地打量她。
不像,差别太大了。
他又不是不知道刚出军校的菜鸟是什么样子,不是面对亚蜂吓得站都站不起来,就是叫嚣着消灭蜂族,然后被亚蜂吓得站不起来。
她不同,眼瞳深处只有目空一切的笃定。
所以,钟离天决定说些实话,压低声音:“千灯城的实际管理权在城主手上,军部只负责守卫。三十年前,地下城计划只有雏形,千灯城的内定城主是当时的建城者林冉,但林冉失踪,那个家族也很快衰落了。”
“现在的城主属于另一个派系,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守住这个城市,根本不在乎最后得到的,是不是个人全死光了的空壳子。”
“千灯城被毁,就算城主活下来也成了废物,从此和仕途绝缘,所以干脆放弃幸存者专心守城?真是的,我可不想饿着……”林半芙阴森森地笑起来,用手肘捅钟离天的腰,“哎,突然想起来有个地方能弄到吃的,你要不要抽空跟我离开基地,出去拿一趟?”
钟离天抽了抽嘴角。
这话说得真轻松,好像要约他看电影似的。
只不过,是部八十岁以下不宜观赏的血腥片。
说有对姐妹去参加葬礼,妹妹在葬礼上见到一个很英俊的男人,对他一见钟情,回去后就把姐姐杀了,为什么?
答案很简单,是因为希望下次葬礼,还可以看见他。
这种用来测试变态杀人狂的问题,正常人通常会觉得不可理喻。
林半芙不算正常人,面对白隐,却有同样的感觉。
完全不可理喻。
“你果然没有那段时间的记忆啊……”白隐叹了口气掀开枕头,拿出原本藏在枕下的一柄短刀。
刀是好刀,线条流畅,末端微微弯起,像少女嘴角永远凝固的浅淡笑意,配上手工皮鞘,插拔时一点声音都不会有。
难怪他能自行解开拘束衣,原来用了武器。
但这把刀从前的主人,是林半芙。
“把我的东西还回来。”林半芙细细辨认皮鞘上熟悉的磨损痕迹,“看在它的面子上,给你个机会解释整件事的经过。”
白隐扬手,隔空将短刀抛来:“我被米雅抓住从事寄生研究,她为了建造实验室,清理蜂巢时发现了这把刀。米雅无意识的表现出对它的喜爱,但亚蜂不习惯使用工具,才落到了我手里……很矛盾吧?”
“所以,我发觉米雅身体里应该存在着第二个人,就是你。她也常常抱怨很久以前吞噬的人类,还在潜意识里挣扎。于是为了让你醒来,我就……把她杀了……”
林半芙接住旧物,下意识摸了摸胸口:“你就那么确定我会苏醒?”
那里没有伤口,却残留着被人从背后一刀穿心的触觉,下手那叫一个干脆利落。
但她并不打算怨恨白隐,与其被蜂王控制不如死了干脆。一刀下去,不管这具身体死亡,还是她醒来,结果都不错。
“不管能否成功,都要试一试,最坏的结果无非是被亚蜂处决。”白隐慢慢走下床,站在她面前,“让我恐惧的事物并非没有,但死亡绝对不算。”
林半芙熟练地将短刀挂回腰间:“我的疑惑解决,现在该你了——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
白隐眼瞳干净,澄澈得能望到底:“不用了,我早就从你那里拿到了最想要的,或者说,我已经是你的人了。接下来不管留在蜂巢还是离开这里,我都会协助你。”
“已经……得到了?”林半芙蹙眉。
对她来说,只要抓对方向,不管是人心或者人蜂的心,控制起来都很容易。
而最根本的,是掌握动机。
人蜂表面上无条件效忠,其实是因为她能够繁衍后代,但白隐想要什么?
林半芙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值得他冒险的地方,没有欲望的人,看不明白,也无法掌控。
天上不会掉金子,白隐却主动将脖子上的绳索,交到她手中。
“我有必须做完的事,所以要回到人类城市里。”林半芙抱臂思考片刻,提出条件,“如果得到你的帮助,我会把你平安带走,这个交易成立吗?”
他们是蜂巢里唯二的人类,只能选择彼此信任。
而且看起来,除非白隐爱上吃夹竹桃天蛾幼虫,不然留下干什么?
白隐轻笑着摇头,转身推开起居室向阳的墙壁,招了招手:“我们之间不存在什么交易,你不用顾虑,离开时被发现的话,可以把我丢给蜂群拖延时间也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