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挣的工资恰好可以赔偿那张因为急于给孟致安解围而被自己随手扔到大街上的熊皮,老板没有上门暴骂一顿就算好事,宁予辰虽然脸皮厚,但一向还是很有责任心的,头一次把事情给人家办成这样,他也不好意思再回去。
于是他就享受了几天被于佳全权包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当小白脸是幸福的,但与此同时,宁予辰也没闲着。他的任务是“和于佳结婚”,而不是“带于佳私奔”,这就说明自己需要得到于父的认可,因此尽管穷的叮当响,这个生日礼物还是要下点功夫的。
等到了于父过生日的日子,宁予辰手臂上的伤已经好了大半,之前刚下了好几天的大雪,难得天气晴朗,他穿的衣冠楚楚,出门骑了辆自行车直奔于家。
卡其色的衣角在风中飞扬,暖洋洋的阳光洒在身上,宁予辰的心情非常好,因为他发现自己前几天刚买的这辆二手自行车性能非常好,虽然掉了点漆还有些噪音,但骑起来虎虎生风,速度一流。
但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么些个愚蠢的凡人理解不了敞篷脚踏车的美。
于家的客人一向非富即贵,在这个时候,大门口来来往往的车子无一不是豪车,宁予辰骑了这么一辆除了铃铛不响哪都响的二手自行车出现,那效果跟骑了一头驴也差不了多少。
很好,他成功引起了大多数人的注意。
在众目睽睽之下,宁予辰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故意把自行车兜出了一个完美的弧度,喀吱一声刹车停在了宁家门口,从车筐里拿出自己的礼物,不紧不慢地迈了下来。
面对着看向自己的无数道目光,宁予辰善意的笑了笑,转身打算进门。
太过拉风的出场方式让人忽略了他的相貌,直到此时此刻,人们才看清楚这个青年长了一张贵气清俊的脸,卡其色的长风衣显得身形修长,金丝边的眼镜更衬气质超群,他离开了那辆可笑的自行车之后,随意地抻了抻领子,就好像把天下所有的光彩都收入囊中了。
“予辰?”
宁予辰刚要走上台阶,忽然听见有人叫他,他回过头来看见来人,灿烂地笑了笑:“嘿,王宾,你来了。”
王宾走上前来,神色有些复杂。
自从上次表白不成功之后,王宾曾经想过很多次再见宁予辰会是什么样的场景,尴尬、漠然,愤怒,唯独没有想过对方会笑的这样云淡风轻。明明他才是弱势的那一方,但仿佛那件事对他来说只不过是生活中的一个小小插曲,根本不值得他去纡尊降贵的计较。
王宾无端觉得气闷,但看宁予辰那张俊俏的脸冲着自己笑的阳光灿烂,又让人说什么也发不出脾气来,只好走上前去,端详了他一下:“你这阵子瘦了,气色也不大好,前几天我听说你去了医院……反正有于佳在,我也就没过去,现在好点了吗?”
宁予辰笑嘻嘻地抬了抬胳膊:“这点小伤,早就没事了。”
他的神情感染力太强,带的王宾终于也忍不住笑了笑,见宁予辰颈侧沾了一截断发,不由自主地伸手想帮他捻下去。
宁予辰还没有反应过来,他身后突然大步走过来一个人,肩膀在宁予辰身上重重一撞,宁予辰身子一晃,差点摔个跟头,混乱之中又不知道被谁在胳膊肘上暗暗托了一下,这才站稳,王宾的手却落空了。
宁予辰回过头来,只来得及看见一个背影,还没等他辨认出来是谁,王宾已经愤愤道:“孟致安瞎了吧!撞了人也不道歉,这是干什么呢!”
啧,原来是孟致安,这个白眼狼。
宁予辰站稳了身子,保持微笑:“眼瞎是病,咱们要理解残疾人士,不要说了,进场吧。”
在门口看到他的到底是少数人,然而这一回,当宁予辰走进宴会场地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忍不住将目光集中到了他的身上,而后屏住了呼吸。
宁予辰的步子不紧不慢,他双腿修长,脊背挺直,走路的样子潇洒极了,脸上的微笑被宴会厅中辉煌的灯火映着,隐隐竟有一种如梦似幻的感觉,双眼明亮如星。
由于进了屋子,宁予辰已经将自己作为装饰的眼镜摘了下来,精致无伦的五官展露无遗,更加让很多的人识别出了这个青年的身份,这顿时使他成为了议论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