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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第七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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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的是前面的文?莫方, [买够30%]或[等两天]可破=w=  街坊邻居都搬走了, 那这房子再继续住下去怪没意思的, 于是叶歧路就跟着叶家二老搬到了珠市口的大院。

    叶家在珠市口的大院处在一条长长的胡同前中部, 围墙是深灰色的, 沿边种着几棵小杨树。朝南开的院门高大宽敞,漆着大红的油漆,两边还挂着灯笼。大院中间是一个公共的水龙头, 旁边摆着一盆精致的盆景,还有几把木椅子,三辆自行车, 一些蜂窝煤,整体看下来井然有序。院子里空余的地方很大,是留着深秋的时候囤积过冬吃的大白菜、白萝卜的。

    房屋坐落于东西北三个方向,西边儿的是叶家, 和叶家对门的东边儿就是涤非家。

    叶歧路和涤非初见面的时候互相都没啥好印象。毕竟十几岁的年纪,个个都是胡同大院里的混世魔王, 一言不合就吐吐沫扬沙子骂街扯领子, 恨不得像螃蟹似得横着招摇过市,用老人家的话讲就是“小二流子”。

    不过, 叶歧路虽然行为举止上有点不务正业,但事实上, 他可是当时所在初中的名副其实的优等生, 升国旗奏国歌的时候校长给戴大红花的那种。尤其数学和化学, 还得过北京市中学生竞赛的名次。

    这样的家伙太容易成为家长口中“别人家的孩子”, 而“别人家的孩子”无疑是同龄人的眼中钉肉中刺。

    再加上叶歧路身长体硕,肤色偏白。最妙的是他那双单眼皮——简单连贯的弧线勾勒出的是少年逞能的冷漠与傲慢。再加上他总是穿的海魂衫,太有风骨了,太浑然天成了,太不与世俗同流合污了……

    总结来说就是:太装逼了!

    毫不夸张的说,那时候珠市口无数胡同里,年龄与叶歧路相仿的孩子都想抽他一顿败败火,只不过谁都没先挑这个头。

    直到涤非终于“为人民除害”。

    那天是个周五,叶歧路放学回家,自行车还没骑过珠市口路南的包子铺,就直接被来势汹汹的几个小子给堵了。

    那时候的治安不比后来——老炮儿、顽主儿、胡同串子到处走,不是什么稀奇事儿,而中学生三五成群互相推搡几下更是常见的剧情,除非是认识的人,不然真没人管这闲事儿。虽然路口不远处的东北角旁边,就是警察楼,但警察们想进出都得顺着梯子爬上爬下的——心情好的话就嚷嚷两声,心情不好的话连看都不想看他们这些“刁民”。

    双拳难敌四手,几个小子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叶歧路拉扯进胡同里了。

    有一个瘦高的问叶歧路:“你小子知道我们为什么要‘办’你么?”

    叶歧路冷冷地打量他们一圈,接着冷笑一声。

    “因为你们是傻逼。”他说。

    听到这个回答其他人更加生气,倒是挑头的涤非笑了,但他说出的话显然没什么笑意了——

    “意思是你小子还觉得自己倍儿牛的呗?”

    “我牛不牛不知道,”叶歧路说,“但我知道你们是傻逼!看我不顺眼?要打我?行啊,你们打呗!再怎么打我,我还是那个你们需要仰望的叶歧路,而你们还是一群一无是处的垃圾!”

    叶歧路将一无是处这四个字的重音咬得相当之狠!

    “去你妈的,你这该死的小白脸儿!”有人骂了一句,与此同时,拳风呼啸着就奔向了叶歧路的小腹——他们这些人打架都是能打身体其他部位就不会打脸,否则不论谁挂着彩回去,对家长都不好交代。

    叶歧路躲得过第一个拳头、第二个拳头,却躲不过第三个、第四个。

    固然他也是胡同里茬架长大的,但架不住人家群殴他一个,没过几招就落了下风。

    但叶歧路显然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不管多少人围殴他,他就逮住涤非不撒手,从头到尾只揍涤非一个人。

    最后的战局显而易见,叶歧路被打的遍体鳞伤,而涤非也没捞到什么好处。

    “臭小子,给我等着!”涤非咬牙切齿。

    “甭跟这儿吓唬我,你丫算老几啊?”叶歧路浑身上下都是伤,扶着腰靠在胡同的砖瓦上疼得龇牙咧嘴,但口头上叫嚣的气焰不甘示弱。

    涤非面目狰狞地指了指叶歧路。

    从此之后,他们的梁子算是彻底结下了。

    三天一小堵,五天一大堵,今天你堵他,明天他堵你……

    半年的时间,大架小架打了无数,流言蜚语越闹越大,到最后都会有胡同串子在包子铺门口准时蹲点——近距离、第一时间围观茬架,经常一边啃着包子一边高声叫好,反正看热闹不嫌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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