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启谟,要是死鲸鱼真的告到县学里,你怎么办?”
将赵启谟送至西灰门门口,李果问启谟。
“没事,我顶多挨家父训斥、再禁足几天,就是小孙有些吃亏。”
赵启谟在县学里是著名的学霸,毫无疑问,老师们都喜欢他,也十分赏识他,他不会被体罚。至于小孙,因为平日成绩就差,小过错记下不少,恐怕难逃惩罚。
“那我和你过去,跟赵提举求情,告诉他,你是为帮我才和死鲸鱼打架。”
李果心里不忍赵启谟因此受罚、被骂。
“不必,你回去吧。”
赵启谟话别,走进衙坊,回头见李果还站在门口。
“快回去。”
赵启谟挥手。
瑾娘十五岁,比赵启谟大一岁。
衙坊的居民大多是官眷,也有小部分不是,属于富人。林家便是富人。元夜,贵家妇人闺女,都会出游看灯,瑾娘因为没有家人陪伴出门,才扮了男装,带上婢女出去。
林爹三年前亡故,瑾娘的母亲是位刚毅的女子,接手亡夫的生意——林家在落玑街有家真珠铺,并抚养瑾娘及一位年幼的儿子。
随着年纪增长,瑾娘体现出和其他深闺女子不同的一面,她对外界十分好奇,胆大敢为。趁着月色,装扮的遮掩,瑾娘不只经常去城东,甚至瓦肆也去过不只一次。
这个十五岁的女孩,惊世骇俗,缺乏管教,见多识广,不亚男子。
年幼时,被关在院中,瑾娘的乐趣是荡秋千。能荡得老高,仿佛要飞上天那边。她喜欢荡秋千的感觉,惊险且逍遥。
对于女红,瑾娘毫无兴趣,她倒是喜欢看唐人传奇,喜欢听人说书,这也是她会去瓦肆游荡的缘由之一。
白日在家,瑾娘透过二楼闺房窗户,望向外界,能看到静公宅的门口。她数次见过赵启谟和李果。
仆人最喜欢说邻里的闲话,由此她也知道赵启谟是赵提举的儿子,而李果是衙外街一个很调皮捣蛋的穷孩子。
一个官员之子,一个贫民之子,和睦相处,成为友人,这让她觉得十分有趣。
把新木板盖住屋顶入口,李果想顺着桓墙滑下落地。
他从屋顶跳上桓墙,不禁朝赵启谟的窗户张望,知道寝室里确实无人。
他不在呢?
有点失落。
随即,窗上的一簇青葱引起李果的注意,那是一盆芦荟,长势良好,正在舒坦晒着太阳。
这是李果当初送赵启谟的芦荟,长大许多,芦荟叶抽长,肥胖,饱满。
哼,这是我送的芦荟,他还养着干么。
行动快于思考,等李果回过神,他已经攀爬上静公宅屋檐,站在西厢窗前。
不加思索,拿起窗上那盆芦荟,转身即走。
李果拿人东西,并没打算藏起来,他大大方方搁放在自家屋顶上,离那西厢窗户远远的。
本地居民,芦荟大多养在屋顶,不用浇水,有雨水,也不怕旱死。
拿来这盆芦荟后,李果没做多想,沿着桓墙滑落。
两天后,李果去海边找阿聪,顺便抓小螃蟹,用破网捞小虾。回到家,李果爬上屋顶,掀开木板,将小螃蟹晾晒。
小螃蟹晾在竹匾里,大大的竹匾,十来只小螃蟹,看着实在穷酸。
晾上小螃蟹,李果朝芦荟走去,网到十几尾小虾,自然不会浪费,随便和芦荟一起炒着吃,能吃就行。
此地沿海,鱼虾价廉,这么一捧小虾也换不了什么钱,当然是将它吃掉。
芦荟养这么大也没用,当然也是将它吃掉。
就掰两根最大的芦荟叶子吧,削皮,切块,和小虾炒一炒,再加把盐,便是美味。
李果馋着,听到身后有人喊叫,他回头,才察觉赵启谟站在西厢窗户里看他。
“果贼儿,芦荟还来。”
赵启谟字句很简单,他趴在窗上,手里捏着书卷,仍是以往熟悉的模样。
“我不送你了,现儿是我的芦荟。”
李果一个市侩小儿,才不讲什么礼仪。
“不仅不还你,我还要把它吃掉。”
李果说着,就蹲下身去掰芦荟叶子。芦荟叶子边沿遍布小刺,李果小心翼翼行动。他屏住呼吸掰下一叶,又去掰第二叶,赵启谟的声音已在身侧大声响起:“它何曾得罪你,你吃它做什么?”
李果哇的一声,拇指扎在芦荟勾刺上,拔出,一滴血液在拇指指腹上晕开。
他这是被赵启谟吓得,才不慎把手指扎伤。将拇指含口中吮吸,同时不忘怒瞪赵启谟。
“我看看。”
赵启谟拉出李果手指,拉到跟前,仔细察看,只是一个细小如针眼的小口子,他擦去渗出的血液,低头朝拇指喝气。
看赵启谟模样专注,李果反倒不好意思,急忙缩回手,不肯再让赵启谟察看。
“涂下口水就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