睛,咀嚼了一会才把这一大口食物送入胃中。
一天之中的第一顿饭以参鸡汤开始,真的既好吃又暖胃。
宋忆晨这般想着,直到此时她才往汤锅中加了一点点盐巴、米椒和葱花。
虽然她习惯吃偏淡的食物,但是完全没有盐味也会让她觉得寡淡。
享受完美食后,宋忆晨按照店内墙上张贴的菜品价格付了钱,然后朝老板深深鞠了一躬才转身离开。
这也算是她对美味制造者的敬意。
填饱肚子后,宋忆晨就按计划朝景福宫和世宗广场走去。
因为喜欢历史人文类事物的原因,所以宋忆晨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才逛完这两处景点。
虽然景福宫被誉为“韩国的故宫”,但不论是规模还是里面呈放的文物都不能和故宫相提并论。
宋忆晨走走停停的,一直把笔记本记满才离开,文字旁边还配上几幅简笔画,虽然很粗糙,但是胜在她自己能看懂。
她有些爱惜地将笔记本收进背包,打算等回到家再重新整理,而且开学后还能去图书馆借阅一下相关书籍,然后再把里面记录的内容丰富一下。
景福宫内有几队中国的旅行团,宋忆晨偷偷混进他们的队伍,站在人群的最后就是为了听带团导游的正宗景点解说,而此时这支团队刚好也准备去逛弘大的夜市,她便不吭声地跟在队伍后面一起前去搭乘地铁。
即便是深夏,宋忆晨搭乘地铁抵达弘大时暮色也已降临。只是街边路灯明亮、人头涌动,还有很多小贩支起摊位间或吆喝着,所以看起来并不比白天寂寥。
宋忆晨把背包背在身前,半抱着跟着人群往前移动。偶尔看到路边摆的小吃,便会跑过去排队买上端在手里边走边吃。
弘大的夜市上多是结伴游逛的人,像宋忆晨这般一个人孤零零走着的并不多。不过虽然陌生人多,但因为谁都不太注意宋忆晨这个路人甲,所以她也乐得自在地一会看看这个,一会看看那个。
每一家小店她都会进去逛逛,不一会儿就给自己买了一个薄荷绿色的钱包、一个被老板娘夸赞戴上非常好看的发箍、还有个可爱小人的手机挂件。
她本来想买另一个猫咪的手机挂件,但是突然看到这款长得特别像昨天那个男孩子的手机挂件,便鬼使神差地掏了钱。
而且店铺里的另一个女孩子也买了这款手机挂件,还把那一套的另外四只也一起买了。
有了新钱包后,宋忆晨就能把兜里的所有钱都塞进钱包里,顿时感觉踏实了不少。
顺着街道一直逛下去,她买的东西越来越多,手里的小兜兜也变得越来越多——
颜色各异的彩笔,印花独特的笔记本;
纯黑色大到可以遮住她半个脸的帽子和口罩;
还有……那印有像那个男孩子人物头像的可爱袜子。
宋忆晨觉得自己眼睛出现了问题,因为她仿佛看到很多像那个男孩子的东西。
可能韩国人都长得差不多吧,她这么一想又释然了,这样她买的也算是韩国特色——人物特色。
宋忆晨逛了很久,因为吃了一路的小吃,所以始终精力满满,一直等到最晚那班地铁即将发车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宋忆晨回到酒店的时候已经很晚,走在旋转门内时,她还是有些担忧地想着那个人会不会依然守在大厅。
如果那人还在的话……
她就报警!
她把手机从裤兜掏出来握在手里,面带紧张地从酒店入口一路小跑进电梯。
那人不在,宋忆晨透过透明电梯门大致扫了一眼大厅的沙发,只有零星几个白人坐在那里商讨事物,并没有发现那顶黑色棒球帽。
宋忆晨长长呼出一口气,把手机装回裤兜,然后从新买的钱包里抽出房卡。
没想到的是,刷卡进入房间的她却刚好碰到了一脸浓妆准备出门的秦思思,她还没来得及开口质问对方将自己丢在路边的事情,秦思思就一脸厌烦地推开她然后摔上门走了。
人还好好的那就算了吧……
宋忆晨皱皱眉有点懦弱地想到。
她满脸疲惫地把自己扔到床上。过了一会又挣扎着爬起来去浴室洗漱,待她将所有衣服都洗好走回床边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手机一直在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