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好的结局,他只能在暴力中苟延残喘。
他不知道清风是不是也是和他一样的下场,他不敢去想。
乞丐一瘸一拐的被赶出了城,他无处可去,只能把脚下的每一步路走好。
城外墙下有只野狗在吃东西,乞丐渴望的看着它半天,这个世道有力量的人才是王者,野狗有能力都能有东西吃,乞丐是弱者,自然就被淘汰。
和狗抢东西吃的体会可不是谁都能有的,大部分人不是做不到,而是不屑于去做,又不是乱世,谁稀罕跟狗抢东西吃。
但是哪怕是一根骨头,对乞丐来说也是救命的东西。
野狗的战斗力很强,但是求生欲让乞丐也不顾一切,终究还是畜生低了头,夹着尾巴愤怒的吼叫着跑了。
乞丐坐在城墙下拿着不剩什么肉的骨头啃,吸着里面不多的骨髓,忽然想起了自己在天庭的时候吃的那些美果点心。
其实吃起来都是差不多的,乞丐真心的这么觉得。天庭吃的东西只是尝个味道,但是骨头可以让他多活一阵子,这么一看的话,还是骨头好吃。
乞丐将骨头一点不剩的吃进肚子,自己觉得身上有了点温度,他站起身来又往前走,他没忘记自己要去五指山的目的。
城外的风比城内大得多,即便是春风打在脸上也还是很疼,乞丐一边哆嗦着身子,一边迈着颤抖的腿一步一步,坚定地往前方走。
尽管他并不明白,自己走的方向对不对,可是他不能停下来,停下来就好像失去了一切希望。
城外有条小河,乞丐走到小河边想碰碰运气,说不定能捡条鱼什么的。
他蹲下|身静静的看着河水里有没有东西游过来,忽然就看到了水中自己的倒影,一瞬间就愣住了。
这是……我吗?
水中倒影里,一个头发花白面目青紫丑陋不堪的老者正用另一只还算完好的眼睛怔怔的看着自己,和印象中那个珠圆玉润白白嫩嫩的小童全然不是一个人。
乞丐吓得后退了两步,不敢再看水中人。
他想起,自己如今这个鬼一样的面目,就算去了五指山,大圣还能认出他吗?即便认得出,他……一定不会想看到这样的自己。
大圣喜欢的是那个可爱的香软的傻桃子,而不是这个又老又丑又脏又恶心的老乞丐。
乞丐伤心的哭了。
他一直都不是那么坚强的人,也从来都不聪明,毕生的愿望就是做个普普通通的人,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守着炉子也好跟着大圣也好,平平淡淡就行,可是这样的人,最容易被命运辜负。
乞丐最终没能走到五指山,他被冻死在了小河边,带着满脸未干的泪痕。
地府的鬼差熟门熟路的领着他又去奈何桥,“唉,你这才刚开始呢。”
陶梓点点头,“我知道。”
他不死心,仍然想着要去找大圣,就算他要去北方,也要先见他一次才能安心离开。
“喝吧。”孟婆把手里的汤递过去。
陶梓二话不说喝下肚,反正他还是会记得这些事的。
第二世,他是无家可归的哑巴,被邻村群童欺负当马骑;第三世,他是马戏团里被做成人彘的展览品;第四世他是一头任劳任怨任打任骂的黄牛;第五世他是青楼里最下等的小倌,逃出去无数次被打的皮开肉绽,一次客都没接过却浑身没有一块好皮;第六世、第七世、第八世……
每一世都不得善终,每一世都痛苦折磨,每一世都考验他的精神。
孟婆说的也没错,还是忘记了好,若是每一世都记得,那才真的是痛苦。
陶梓知道自己为什么还没有崩溃,因为他心里仍然有信念,他还抱有希望,他还在努力地想去花果山。
有一世,他是达官贵人家签了死契的家奴,跑了无数次被抓回来毒打,终于在一个雨夜顺利的跑了出来,一路问了人去五指山。
他拖着重病终于来到五指山附近,以为自己终于能见到想见的人了,却最终倒在了一片花丛里。
距离五指山,只有不到五百米。
他死的时候,眼睛仍然倔强固执的看着五指山的方向,眼中带着还没熄灭的光亮。
压在五指山下的大圣似乎若有所觉,费力的抬起头来四处看了看,然而所见之处都是杂草,什么都看不见。
他刚才似乎听到了傻桃子的声音,可是那怎么可能呢,傻桃子现在还在天上呢,他一定还在守着他的炉子。
不知他有没有想我。
大圣这样想,他被压在山下都三百年了,这三百年让他想通了很多事情。
那时候,若他没有松开傻桃子的手,若他不是执意非要跟天地斗个输赢,若他那时候带着傻桃子离开那里,如今这一切是不是都不一样了。
世上没有后悔药,观音大士告诉他,他要在这里等五百年,跟着一个叫玄奘的僧人去西天取经,等他功德圆满了,自然可以去见任何一个想见的人。
大圣想,凡间的五百年对于天庭来说很短暂,他熬过去了就能再见傻桃子,傻桃子见了自己一定很高兴。
大圣自己嘿嘿的笑,转头看着自己身旁不远处的一颗野生桃树,看着它发呆。他知道这棵树到了夏天就会长出很多桃子,他虽然吃不到,但是看着也能心情愉悦。
那些桃子真像他家那个傻乎乎的陶梓,看了心里高兴。
五百年很快就过去了,傻桃子要等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