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狗觉得自己还不如那个漂亮的姐姐,她至少猜中的了开头,而他却连开头都没有。准确的说,他和大圣从来就没有开始过,一切不过都是他自己的一厢情愿。
我的意中人也是风光无限的回来了,但却不是为了我。
“哪来的野狗,烦死了,挡什么道!”有个粗犷的中年男人声音响起,带着不耐烦和不高兴,伸出一只脚把他踹到了一边去。
黑狗被踹的一声不吭,躲在街角的阴影下继续看着他们离开的背影。
大圣已经不再是五百年前在天庭里的那个人了。
他不再寂寞,不再孤独,不再不被人理解。他有了新的朋友,有了尊敬的师父,还有千万追随者。
他现在过的很好,什么都有了。
所以,他的身边,再也不需要一个傻桃子陪着了。
傻桃子已经是过去式,只能作为一个过客罢了。
大圣现在过得那么好,陶梓本该为他高兴,却不知为什么自己难受的绝望。
黑狗的眼里一片模糊,忍着眼泪不让它掉下来。大圣如今是斗战胜佛,站在云端上身披金光荣耀满身。而他呢,不过是路边的一只野狗,肮脏不堪,有今天没明天,下一世还不知道会转生成什么东西,就算再见面,他又有什么资格站在大圣的身边?
五百年,不过是说书人口中轻描淡写的一句话,但却是陶梓煎熬的每一分每一秒,他很多次痛不欲生却只能活着。他固执的等候,固执的想要去寻找大圣,固执的去守护自己以为的爱情,可是那又怎么样呢?
他得到的结局就是独自躲在阴影中,舔着自己的伤口,回想着大圣用那么冷漠陌生的看着他,那么不耐烦的说,“哪来的野狗。”
哪来的野狗。
是野狗,不是傻桃子。
他的火眼金睛能识各路妖魔鬼怪,却不能看得清一个人的灵魂。
只那一眼,足以把陶梓打入无边的深渊。
所以,他的五百年,那么多的苦痛,那么多的折磨,他的坚持,他的固执,到底算什么呢?
大圣早把他忘了。
黑狗缩在街角,看着那群人热热闹闹的往前走,仿佛自己被全世界都抛弃了,所有的温度都离开了自己。
热闹是他们的,我有的只不过是无边的清冷。
黑狗看着自己周围的人越来越少,看着天慢慢黑下来。
到最后,只剩他一个人了。
晚上刮起了不算小的风,黑狗觉得自己浑身都冷,明明不是冬天,却遍体生寒。
然而这么多寒意,抵不过大圣那个冷漠的眼神。
天黑了。
路上的人早就各回各家,从各家的门缝里传来各种饭菜的香味,他们都是有家的人,黑狗还是保持那个姿势蹲在墙角下。
他仰头凄厉的哀嚎,不知该为了自己,还是为了别的什么。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他和清风都是天界不公的牺牲品。
旁边的一户人家被吵得受不了,女主人打开家门往他的身上泼了一盆冷水骂道:“死狗,喊什喊!找死啊!”
冷水泼在身上,黑狗的哀嚎戛然而止。
月亮升了上来,黑狗抬头去看。五百年,他除了靠着回忆过活,就是喜欢看月亮,月亮是唯一会陪着它的存在。
就好像是那一瞬间被什么点醒了一样,他的脑中某种封印一样的东西被揭开。
他终于记起了那时玄亭临死前跟他说的话。
他也明白了自己为什么要去极北之地。
其实从一开始的时候根本就没有两个选择,玄亭让他选第一条路不过是为了告诉他,他的爱情到头来只是镜中花水中月,是一个美丽的泡影,是一场不存在的梦境,脆弱到一戳就碎。
他注定是要走上第二条路的。
因为他是魔族的人,永生永世和其他人都不会有交集。
一念成魔,一念成佛。
黑狗满身疲惫,他摇摇晃晃的站起来,迈开僵硬的四肢往北走。
五百年的轮回折磨让他不再像从前那样天真单纯,今日的下场也是他自己咎由自取,他不怨任何人,只怨自己走错了路。
如今他什么也不剩了,无家可归的他只能向着北方走,一直走,走到传闻中自己的故乡。
我与君一别,从此就是陌路。
你在你的莲花座上诵经念佛普度众生,我将堕入最黑暗的夜中与世人为敌。即使再相见,怕是不如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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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东有紫气,西有瑶池,南有祥瑞。
那么,北方有什么呢?
北方什么都没有,它只有无边无际的寒冷孤独,以及永远不会升起的太阳和温暖。
在极北之地有一座山,叫做不归山。那里,是陶梓最终要去的地方,也是他从没有到过的故乡。
不归,不归,有去无归。
深夜,一只野狗死在了路边,但是并没有人去关心。
太阳迟早还是会升起来的,一只狗的死活又算得了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