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 正欲动怒,瞧着那张艳若桃李的脸多了丝以前所没有的正经,似乎凭添几分贵气,更加勾人,只觉心痒难奈,连倚翠楼的头牌万雁回都没有如此的颜色,顿时觉得她耍些脾气也可以容忍。
莲笙盯着他变幻的脸,那眼中一闪而过的淫邪也没逃过她的眼,立时如吞了苍蝇般恶心难受,这什么侯府世子,分明是个花丛蝴蝶,色中老手。
真不知那敦厚的锦宁侯如何养出这么个儿子!
顾绍南从怀中掏出一枚玉簪,斜插入她的发髻,“莲笙你莫恼,最近我爹硬是逼我闭门苦读,实在脱不开身。”
他爹锦宁侯以前跟亲爹一起过苦日子,实在看不上老娘和夫人如此惯宠孩子,偏婆媳俩护得紧,他还没动手,老娘就躺在地上心肝肉地要死要活,只能眼睁睁看着儿子越来越不成器。
顾绍南倒是没撒谎,锦宁侯是压着他读书不假,但他有祖母和母亲打着掩护,昨儿个可是偷溜出门,在倚翠楼听那万雁回弹了一宿的琴。
万雁回卖艺不卖身,便是堂堂理亲王都没能沾到她身,还对外声称万雁回是他的红颜知己,所以男人就是贱,她越如此,那些王公贵族们越是舍得砸银子捧场。
初时莲笙的美貌着实晃花顾绍南的眼,心里暗自感激祖父替自己订下这么个美娇娘,但随着接触他发现此女也只有皮相,内里庸俗,不及万雁回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百般风情却又清高入骨。
慢慢地他渐渐也不放在心,反正她人跑不掉,迟早进他侯府后院,昨夜被万雁回引得血气翻涌,偏连小手都没摸上,心中的邪火压都压不住。
莲笙可就不样,貌美还轻浮,要不是杜氏那虔婆看得紧,怕是早就到手成好事了,甫一进院,看着只余莲笙一人,心中窃喜,怎料这女子今儿个不知吃错啥药,居然对他掉脸子,便是送上玉簪也没换来好脸。
待瞧见那双媚眼看着自己,里面的孤冷如清月般涌现,仅是站在那里,都透着魅人心神的气息,细看下更加国色天香。
真正是个尤物!
他又要作势一扑,莲笙闪身,杏眼圆瞪,“世子请自重,你我虽有婚约在身,但自古男女七岁不同席,能私下见面已是逾越。”
顾绍南被那眼神惊到,莫名地觉得森寒压迫,头皮发麻,待缓过来脸色马上酱紫,不由怒火上升,下作的破落户,装什么清高,自有她求自己的时候,当下觉得兴致也散,径直摔门而去。
莲笙淡然地倚在门后,礼貌的送别,“世子您慢走。”
顾绍南乌青着脸,愤然大步向前,此女实在可恶,还真以为将来能嫁进他侯府做当家主母,也不想想就洪家这破落户,能给个贵妾名份都算抬举,母亲已经暗底订好人家,是他舍不得莲笙的好颜色,才没公开。
不过,侯夫人也松口,正妻别想,妾室倒是可以,谁让儿子喜欢,纳妾纳色,再貌美也不过一个玩物,也就由着他去。
眼见便宜未婚夫气呼呼地走了,莲笙松口气,路角一抹青白,她抬眼望去,正是那位神秘的霍夫子,待看清他的长相,不由心下一惊。
怎么会是他?
那凌厉的眼神只微扫她一眼就转开,莲笙眼看他冷漠地走进旁边的院子,想着自己如今的模样,再看看远处的侯世子,暗忖这人不会以为她在会情郎吧。
眼瞧着那长腿跨进院子,随后关上门,再也没有看她一眼,她摸摸滑如蛋白的脸,怕是谁也认不出来自己了吧,叹口气,也转身进了屋。
真是一个奇怪的人,以前就觉得他怪怪的,不爱说话,成天摆个棺材脸,不知为何跑到市井来做什么夫子,说是夫子可没收一个学生,也不知这夫子的名是哪来的,听杜氏说,大家都不知霍夫子干啥的,成天早出晚归,行踪莫测,春杏的娘说看他的作派,八成是大户人家坐馆的夫子。
街坊们都认可这一说法,在后端门这条街上,春杏娘是出名的见多识广,年轻时是京中某个大官主母的贴身大丫头。
莲笙心里摇头,他哪里像个教书育人的,天天板个死人脸,小孩都要吓哭,那眼中睨视众人的傲气绝不是书生的清高,而是与生俱来的霸气。
自小他便是皇兄的伴读,皇兄驾崩后自己对他更是倚重,每回俩人探讨政事,他总是默默地跟在身后,平淡的长相,很容易让人忽视他的存在,只今日一见,他就陌生的仿若他人,周身的气质与往日温和的表像大相径庭。
或许这才是真正的他吧,以前自己见的不过是其中的一面,他生在辅国公府,刚出生便封世子,二十出头便贵为国公,怎么可能温和得如邻家哥哥。
他可是当朝堂堂摄政王!
待第二日青山公主再次上门,洪家夫妇热情地将人请进来,莲笙一瞧,姑母的后面跟着一个青松般修长的男子,心里暗嗔,他怎么也跟来了,只见霍风一身藏青云纹长袍,虽无繁复的绣花,但简洁大气,把那颀长的身姿衬得越发的挺拔。
他双目灼灼地看着自己,让她见也不是,避也不是,干脆落落大方地站在杜氏身边,趁人不注意时剐他一眼。
霍风只觉得心里如被轻风拂过,泛起阵阵涟漪,可能连她自己都不知道,那双充满灵氲的杏眼,虽似埋怨,却带着万般的风情,如嗔似娇般的情意!
“小生见过洪老爷,洪夫人。”霍风俯下身,双手作揖躬恭,只把青山公主看得发愣,她夏月王朝堂堂的摄政王除了拜天子,何时对其它人屈过膝,看风儿的样子,对这洪家姑娘不是一般的满意啊,居然放下身段如此尊敬洪氏夫妇。
就听见他那玉击般的声音再次响起,“小生姓霍名风,家中上无老人,凡事皆可由自己做主,下无兄弟姐妹,日后不用担心锁事纠纷,略有薄产,居有屋,还有三俩仆从,可料理日常起居,大姑娘嫁过去,万事以她为尊,小生愿用性命担保她一世无虞,安享太平!”
语气平平,话里的笃定却若千钧重!
一番话说得洪氏夫妇喜上眉梢,霍夫子家境优越,且上无公婆,下无姑子小叔,大丫头嫁过去,马上就能当家作主,这样的好亲事哪里去寻。
当下表现的都相当的热情,尤其是洪老爹,男人看男人,看得是气场,越看越心惊,这霍夫子根本就不是凡夫俗子,往常自己怎么就没有多加注意,大丫头许给他,应该是正确的,她这样的样貌,嫁到贫寒之家迟早要惹来祸事,嫁给他,至少这人能护住她。
莲笙听得心里直发笑,居有屋,有三俩仆从?好大的屋啊,占地足有一百顷地,仆从更是近几千人,只不过他居住的确实是其中的几间,侍候的也就那么几个人,倒也算是实话。
杜氏把人请进屋,青山公主也是爽快的,说话也不绕弯,直接道明来意,洪氏夫妇如今心里是满意得不得了,也不多推辞,当场就交换了庚贴,至此,两人的婚事算是真正订下,又就着话题说起纳吉,下聘及婚期。
青山公主拿出早就带着的黄历,翻开对洪氏夫妇道,“我看十月十五是个好日子,宜祈福,嫁娶,且那时天也没这么热了,最是凉爽不过,新娘子着嫁衣最为舒适。”
十月十五?还有不到两个月时间,日子会不会太紧?
洪氏夫妇一对眼,杜氏首先拍板,宜早不宜迟,迟则生变,就十月十五了!
莲笙幽幽地看着一脸正经,平静无波的男子,这是得有多心急,许是她的眼神太过露骨,霍风不动声色地抬头,深深地看她一眼,他还觉得太慢了,十月十五是最近的一个好日子,自从确实她的身份后,他简直是度日如年,恨不得今日就能成亲。
就着二丫端上来的粗茶,霍风将茶水奉到洪氏夫妇面前,“小婿请岳父岳母吃茶。”
“好,”杜氏看着一表人才的男子,爽快地接过茶就饮,青山公主看得眼直,倒是个真性情的,连那虚假的装腔作势都不为,这样的人心最是坦荡。
喝过茶,这门亲事就是板上订钉!
正说话间,门外响起敲门声,洪老爹打开院门一看,原是大牛又来送柴火了,虽家中有客人,但也热情地将人请进来。
大牛心里正忐忑着,前几日听说莲笙姑娘退亲了,他激动得晚上都睡不着觉,几次想上门,都提不起勇气,他也知道自己家贫,身无长物,怕还没开口就被拒绝。
左思右想,今起一大早就往城外的二三十里远的山中砍柴,借着送柴来探下口风,却见洪家似乎是有客人上门,那屋内站着如竹子般修长的男子冷冷地看着他。
洪老爹正要伸手去接过大牛担子上的柴,旁边横出一只笔直的大手,“岳父大人,此等粗活,小婿来就可以。”
大牛惊得抬头看向来人,霍夫子?
他自称小婿,难道?两家已订亲了吗?
只见霍风轻飘飘地就将担子从大牛的肩下卸下,一手拎一捆柴,如提两只小鸡般轻松地将柴火放置在院角,看得洪老爹眼冒星光,好,这姑爷选择得好,不仅长得一表人才,家境不俗,而且还有一把好力气,是过日子的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