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看轻的嫡女。一份不厚的聘礼,一桩婚事就这么成了。
温庭容在侯府出生了两年后,温化明背着不孝嫡母的名声,带着妻儿搬到了南直隶,住了不到三年就病故了,施文惠悲痛欲绝,身渐病重,也跟着去了。
温化明虽然是个庶子,才学品性都是上等,毕竟也是在侯府长大的哥儿,还是结交了一些不错的朋友,其中关系最密切的就有朱素素的父亲朱齐物。那时候朱齐物还不是内阁次辅,他非常欣赏温化明,待他也很好。甚至于温庭容父母双亡不被施家人接纳,无家可归的时候,朱齐物还写信拜托朱素素夫妻收留温庭容,让他在南直隶长大,不要送回北直隶。
如此,温庭容就成了被永宁侯府温家遗忘的孩子,以朱素素义弟的身份住进了李家,当了李心欢的舅舅。
李心欢听得认真,秀眉拧在一起,眼圈有点红,红唇微润,哽咽道:“原来舅舅这么艰难。”
“是啊,后来到咱们家虽然日子好过些,有些东西,却是咱们永远都弥补不了的。”
李心欢从榻上跳下来,道:“母亲,我去看看舅舅。”
“去吧。”
李心欢跑得快,去向明确,几个丫鬟便没有跟去。朱素素打发了两个丫鬟先去吃饭,让屋里轮着留两个人,便也离开了。
温庭容正在书房里面临摹徽宗的《夏日诗贴》。
李心欢对书房门口几个丫鬟做了禁语的手势,碧梧和翠竹晓得这两个主子向来亲好,便挥挥手,一起退远了些。温庭容寡欢,丫鬟们都是知道的,伺候了这么多年,她们多少也听说了七月是什么时候。
李心欢双手做老鼠状,鼓着嘴悄悄地趴上窗户,偷偷地往里看,阳光透过镂空的花窗投射在书房里,一道道光影里浮着金色的碎尘,照在温庭容白净的脸上显得他肌肤通透,冷峻的侧颜透着坚不可摧的执着,无比诱人。
李心欢比温庭容小了五岁,恰巧他又是正在长身子的年纪,两人身量就差了不少。她这么小的个儿躲在窗户后面,李心欢以为温庭容是看不见的。
轻手轻脚地从窗户上挪下来,李心欢猫着腰轻声地走到隔扇外,伸了脑袋进去瞧了一眼,看他的正面容颜。
温庭容正悬左腕写字,眼皮子都没抬一下,道:“心欢,进来。”
眉毛一挑,李心欢眨眨眼,舅舅怎晓得是她?从隔扇外跨进来,她走到书桌旁。
温庭容临摹的瘦金体,横画收笔带钩,竖画收笔带点,撇如匕首,捺如切刀,竖钩细长而内敛,连笔飞动而干脆,细比毫发,恍惚之间,竟然看不出哪一个是刚写就的。
李心欢看的呆了,哇了一声,道:“舅舅,你写的真好。”
温庭容把毛笔搁在陶瓷笔山上,净了手道:“你也好几日没有练字了吧?字要常练,否则容易生疏,写的再好也会忘了。”
撇撇嘴,李心欢道:“夏日炎热,难以静心凝神。不过偷懒几日,舅舅就要训我。”
重新铺好了毛毡和生宣,温庭容亲自研墨,蘸了墨水递给李心欢,道:“你也随便写写,左右在我这里也无甚好玩的。”
接了笔,李心欢写了一首白居易的《香山避暑二绝》。温庭容看到那句“一路凉风十八里,卧乘篮舆睡中归”忍不住扬了嘴角,道:“这一句是你的心里话吧。”
正是呢!什么时候凉风吹到李家一步堂来了,李心欢才如意。
李心欢惯写的隶书,不像温庭容,什么都写,最爱写的是瘦金体。
温庭容也爱看李心欢写的隶书,沉稳果敢,奇崛憨直,很有《曹全碑》的影子,是他一直超越不过的。因为李心欢的性子就是这样,果敢憨直,一笔一划体现在书法里,就更明显了。
温庭容把李心欢写的字收起来,笑道:“写的还不错,没有失了往日的妙处。”
哼哼两声,李心欢道:“那是自然,母亲说字如其人,除非我哪日不是这般性格,不需我懒怠,自然没有这般妙处了。”
温庭容打心眼里希望李心欢永远这样无忧无虑,保持善良纯洁的脾性。
两人又坐在一块儿看了会儿书,直到下人来催用饭了,温庭容才送李心欢回去,一道在一步堂吃了饭。
李心欢隐隐察觉到,温庭容的心情,似乎好了那么一点。或许……是她的功劳?不管为了何种原因,只要舅舅心情愉悦,她就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