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成了一个木头人。
只是他觉得他对李牧太好了,李牧就蹬着鼻子爬到他脸上来了。
“你们出去了一天,怎么样?”他问陆广野。
“我们找到李大人他们了。”
“找到了?!他们在哪?”
“他们就在范氏私宅内。”
“这么大的喜事,你们怎么现在才说?!”
“你不是要在树上呆着么?”李牧发话。
……
容探默念了三句阿弥陀佛,他要淡定再淡定,他已经发了毒誓,这几天要晾着李牧,不搭理他!
苏翎歪在床上,枕着胳膊笑道:“献臣,你就别气他了。”
陆广野说:“只是眼下范氏私宅已经被行尸给包围了,我们进不去,在外头守了半天,看天色快黑了,就先回来了。明日一早我们再去。”
“你知道他们是怎么发现老师傅他们的么?”苏翎笑着问。
“陆大哥把大将军抛到范氏私宅里头去,被老师傅他们给看见了。李渭就在那喊,陆大哥,陆大哥,我们在这!就把行尸给引过去了……”
“……”
容探摸了摸脑门:“我早说老师傅不要叫他小小年纪只知道读书,人都读傻了吧。”
白青雨也知道了这件事,晚饭的时候说,愿意给他们几条猎犬用来解困。不管这白青雨怎么古怪,至少他目前的行事作风都很正派,人也良善。这乱世之中人人自危,他的那些古怪,或许也只是为了自保而已。
容探打算今晚把李牧拒之门外,叫他吃个闭门羹。谁知道李牧竟自觉地直接回自己房里去了,容探关上房门,自己在床沿上坐着,叹了一口气。
刚叹了一口气,就听见了敲门声。他勾起嘴角,枕着胳膊往床上一趟:“想来跟我睡?做你的春秋大梦去吧!”
“谁要跟你睡,我找你有事!”来人居然不是李牧,而是苏翎。
容探害臊地起来把门打开:“是你啊。”
“你不跟谁睡,献臣?”
“你找我什么事?”
好在苏翎也没多想,说:“咱们去看看那小院子里有什么东西?”
外头月色不好,弯弯一道月牙挂在天上,还被薄云遮住了,连星星也稀稀落落没有几颗。容探和苏翎裹着一件黑袍沿着墙根走,苏翎说:“裹它干嘛?”
“这是夜行衣啊,不容易被发现。”
“咱们要躲的不是人,是狗。”
“你想好怎么躲了么,大门进不去吧?”
“不用进大门,我看了,这院子拐角有棵大树,咱们爬上去就能看见里头。”苏翎小声说:“我刚看见那个白青雨提了一盏油灯,又进了那个院子。”
他们到了那大树底下,苏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能爬上去。容探捋起袖子推开他:“我来!”
他说完几下就爬到树上去了,只是天黑,没看清,衣袍被树枝给勾住了,只听“嘶啦”一声,划出好大一个口子。这么轻微的声音在黑夜里却十分明显,果然惊动了门口卧着的大狗,那大狗几乎立即站了起来,对着他们这边就是一阵狂吠。
容探赶紧抱紧了树干,就看见有人提着灯从屋子里跑了出来。苏翎在下面紧张地问:“怎么了?”
“快跑,来人了!”
苏翎闻言撒腿就跑。容探赶紧抱着树往下滑,却又被树给勾住了衣服,只又听见“刺啦刺啦”几声响,他就被卡住了!
他奶奶的!
他挣扎了几下,看见顾槐已经跑出门来,立即抱住树不敢再动,他的脚尖其实都踩到地面了,只是衣裳被挂住了,下不来了。
顾槐只看到苏翎的影子一闪而过,随即白青雨跟着跑了出来,问:“是谁?”
“肯定是他们那些人,”顾槐说:“已经跑了。”
可是门内那狗还在狂吠,顾槐转头进了里面,解开了拴在门口的恶狗,那恶狗几乎立即便蹿了出来,直朝他们这边扑了过来。
“别别别,别放狗!”容探抱着树大喊!
可是那狗已经放出来,哪还能拉的住。他慌忙往上一蹿,却听那狗惨叫一声,扑倒在地上,他转头一看,是李牧!
“李牧!”
李牧投掷出的七星剑正中那恶狗的喉咙,他将剑抽出来,一手托了容探,容探七手八脚地撕扯着衣服,总算是从树上解脱了下来,落到了地上。
“果然是你们!”顾槐道:“我家少爷看你们也是礼仪人士,所以好心收留你们。你们既在我家做客,怎么不经主人允许便私自乱闯,还来这里暗自窥探!”
“误会误会,实在是误会。”容探抓着衣服说:“我睡不着觉,出来溜达溜达,不想又惊动了这条大狗。”
“溜达?”顾槐眉毛一挑:“你溜达到树上去了?”
“树上凉快啊,这越高的地方,它……”
李牧大概嫌他胡言乱语太丢人,拉住他说:“我们这就离开。”
“离开,离开,我这才刚开始往上爬,我什么都没看到!”
“慢着。”白青雨忽然开口叫住了他们。
“你既然好奇,让你看看也无妨。”
“少爷……”
白青雨说:“我不觉得丢人。”
容探接挨着李牧,跟着白青雨进了院门。
“你怎么跟来了?”
“看见你和苏翎鬼鬼祟祟的出来,就知道你们不干好事。”
“……”容探讪讪地说:“我本来不想来的,都是苏翎拉我来的。”
“我就知道你会把什么事都往我身上推。”苏翎忽然从身后冒出来:“看我干什么……我也好奇,我也要看。”
顾槐回头,油灯照的他本就算不上好看的脸更难看。白家这个仆人,不大好相与。
小院黑漆漆的一片,油灯照到哪里哪里才有些微弱亮光。容探偷偷握了一下李牧的手,提醒他警惕一些。
结果他们走到房门前,就听见了一阵极其熟悉的声音。
是行尸的声音。
这个白青雨果然偷偷养了行尸在家里!
“你们不用怕,他伤不到你们。”白青雨声音温润,毫无畏惧之色,他接过顾槐手里的油灯,一手拿着油灯,一手推开了房门。
容探往里一看,吓得往后退了一步,贴在了李牧的身上,李牧一只手揽住他肩膀,也朝里看了一眼。
只见那微弱灯光照耀下,一个青年行尸被铁链子绑了手脚,立在房子中央。
说是青年行尸,因为那行尸似乎刚成不久,面目都还鲜活,看得出是一个年轻男人,只是脸色苍白,嘴唇和下巴上满是血污,眼珠浑浊,一眼便看出已经化为行尸。
苏翎忽然趴到容探耳朵上说:“吓我一跳,我还以为是献臣呢!”
苏翎不说他还不觉得,听苏翎这么一说,他再细看,果然觉得那行尸的眉眼,有几分像李牧。
身高体长,面容俊朗,这行尸活着的时候,大概也是个光风霁月的美男子。
“他叫孟元君。”白青雨说:“是我挚友。”
只是那孟元君如今已经神智全无,成了一具行尸走肉,听见了动静,只知道嘶吼着试图挣脱拴在他双臂和脚踝上的铁链子。而在他面前的铁盘子上还残留着半条狗腿,鲜血流了一地。那条被咬伤的狗,大概被送过来做了这孟元君的盘中餐。
他们听着白青雨讲了一遍,才算知道了这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这孟元君和白青雨是至交好友,孟家也是豪门大户,和白家一个住在巷尾,一个住在巷口。就在不久前,这孟元君才刚刚新婚,娶的娇妻,便是白青雨的堂妹白薇,亲上加亲,两人的关系自然更好,照白青雨的话说,“胜过亲兄弟”。
只是这孟元君才刚新婚,就遇到了行尸之祸在青州爆发。一夜之内青州城变成了人间炼狱,孟氏一族全都没能幸免于难。他冒着性命危险把孟元君从行尸群里救了出来,奈何孟元君伤势太重,最后还是成了行尸。
但是白青雨不舍杀了自己这位挚友,便将他养在家里。行尸嗜血,他便将家中的狗宰杀了供孟元君延续性命,到如今,已经杀了十二条狗。
“你们看他,是不是和别的行尸都不一样,跟活着的时候也没有多少区别。”
白青雨望着孟元君说。
这个孟元君,的确和其他行尸有些不一样。或许是一直都有鲜血鲜肉供给的缘故,他的皮相不像别的行尸一样塌陷腐败,重要的事他衣着光鲜,头戴青玉冠,若不是胸口沾染了一些血迹,穿着打扮真和一般富贵人家的青年男子并无半分差别。
看来白青雨将这位故人照顾的很好。
只是一个行尸,越是像人,越是叫人心里发毛。
苏翎一回到房间就说:“我早就说这个白青雨古怪,他果然古怪,竟然在家里养行尸!依我看,他和那个孟元君关系可不一般!我就说这个白青雨阴阳怪调,有股不男不女的样子,想必这孟元君就是他的情郎呢。”
“他都说了和孟元君的感情胜过亲兄弟,有些兄弟情义比什么男女情爱深多了,你没听说过一句话么,女人如衣服,男人如手足,自己的手足兄弟成了行尸,不舍得杀,也可以理解啊,未必就是断袖之癖。你忘了我当时被咬,李牧不也跟着我走了,也没舍得杀我,难道我和李牧还有什么苟且?”
容探说完,果然看见李牧脸色铁青。苏翎笑了笑,说:“献臣对你兄弟情深,那是没的说。可这白青雨对孟元君的情谊,我只觉得心里发毛。”
“兄弟情义理当如此,要是我当时变成了行尸,说不定李牧现在也牵着我到处溜达呢,是不是啊,献臣兄?”
“时候不早了,早点歇着吧。”李牧说完就推门出去了。
容纳笑了笑,看向苏翎。苏翎说:“刚才真吓人。”
“你杀过多少行尸,还被一个孟元君给吓着了?”
“我不是说孟元君,我说刚才献臣的表情。”
容探一愣:“他什么表情?”
“说不上来。”苏翎说:“你知道小时候,我最怕献臣。”
李牧小时候,远没有现在受欢迎,空长了一个漂亮脸蛋,人却孤僻的很,苏翎来召庭要更晚几年,初来乍到的时候,和李牧关系的确不大好。他性子孤傲,李牧又不爱搭理他。召庭里的人最后能亲如一家,多亏了他从中调和周旋。
容探笑说:“他那时候有点木,跟他说话他也不理,就木木地盯着人看,看的人心里发毛,我其实也有点怕。”
“老师傅当年还曾找过大夫,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幸好后来他渐渐没那么孤僻了,也爱说话了。只是刚才你在那说话,我看他表情又木木的带着点狠,好像又看到了他从前的样子。你说是不是最近老是和行尸打交道,他受刺激了?”
容探的笑容凝结在嘴角,心想,难道他刚才开的玩笑过了火?
等到苏翎回他房间睡觉的时候,容探出门,正好看见李牧往茅厕去。于是赶紧跟了上去,嘿嘿笑了两声。
“小牡丹!”他笑嘻嘻地凑过去喊了一声:“生气啦?”
“没有。”
“咱们俩从小一块长大,我还不知道你。你气什么,因为我说咱们俩胜似亲兄弟?”
李牧一听果然停下了脚步,扭头看他,说:“我们两个,跟亲兄弟一样么?”
“……怎么,你不拿我当兄弟?”
“你要拿我当兄弟,看看我跟李渭是什么样,跟你又是什么样。”李牧说:“我们两个,老早就注定成不了兄弟,亲兄弟,不会干那些事。”
自从看到了李牧不穿衣服的身体之后,他再看李牧,就不是原来那种君子之风了,觉得这人更高大,带着一点侵略性。他觉得自己得稍微仰点头,才能和李牧对视。
“你说那些事,是指的哪些事啊?”容探讪讪地笑。
“……”李牧看了他一会,扭头又走。容探赶紧追上去:“好了好了,我知道你说的是什么事了。我想问的是,你难道有断袖之癖?你该不会是喜欢我吧?”
李牧一听,果然就停了下来。容探蹿到他对面,直勾勾地看着李牧的脸:“你是不是喜欢男人啊?”
“我不知道。”李牧说。
“你喜不喜欢男人,你自己不知道?”容探问。
“我除了你,没喜欢过第二个人,”李牧说:“所以我是不是喜欢男人,我不好回答你。”
“可我是男人啊。”
“那我就喜欢男人。”
夜晚的风带着潮气,吹过来茅厕的轻微臭味。容探不敢相信自己在茅厕门口被表白了。他仰头看了看李牧,觉得自己应该吱一声,表示自己听到了。
“哦。”
他挠了挠头:“那什么,你不是上茅厕么,我就不跟着了……你上吧上吧。”
他说完要走,却被李牧一把抓住了胳膊,随即就把他拽到怀里。容探一看他那吃人的神色,就知道他要干什么了,慌忙说:“这这这茅厕门口啊,多脏!”
“脏么?”李牧说,噙住了他的嘴。
容探想,古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话果然不假,李牧骨子里到底还是有些古怪,就好像七八岁的时候,他反反复复地逗李牧开心,李牧都不搭理他,然后他就自己在院子里扑蜻蜓,扑着扑着回头看,看见李牧盯着他笑。
那是他平生第一次看到李牧笑,却被那笑容吓得心里发毛,扔下蜻蜓哭着就跑了。
因为他觉得李牧的注视太专注,专注到极致,就是偏执。李牧君子之风,骨子里却有些可怕的偏执,有股狠劲和韧劲。男人之间的欲望,本就是肮脏的,或许越是肮脏越是纯粹,爱本来就充满了人心黑暗,自私性,渴望占有和摧残。
李牧想要吃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