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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明听到动静,放慢了脚步。
他是个内敛的汉子,跟辰哥儿一样是个闷葫芦, 路上只是闷头赶路, 李瑾试着跟他聊了两次。
每次听到瑾哥儿的声音他都跟受了惊吓似的, 脸红的活像煮熟的大虾。
李瑾摇摇头, 没再难为他,见他好像松了好大一口气, 李瑾好笑不已。
宿源镇在竹溪村正北方的位置, 大约有十几里的路程,走了将近一个时辰终于赶在太阳出来前赶到了镇上。
镇上十分热闹,摆摊的已经全出来了, 有卖菜的,卖竹篮、小吃的,应有尽有, 长明终于主动开口说了第一句话, 声音僵硬不说,还不敢抬头看人,“我就在前方的客栈里,你逛完去那儿找我就行。”
李瑾笑着点头, “行, 这次多亏你带路, 中午请你吃个饭,到点我去找你。”
长明愣了一下,连忙摆手,“不不不,不用麻烦。”话没说完,脸又红了,闷头冲到了客栈里。
李瑾微微一愣,本来还想问问他镇上大致布局,左右时间还多,那就慢慢逛吧。
宿源镇是一个古镇,主街上东头摆摊的比较多,大多是一些卖货郎和大娘挑着东西来卖,西边店铺多一些,饭店、客栈、书画店,布庄应有尽有,除此之外还有一个赌坊。
街上人来人往,十分热闹。
李瑾怀里还揣着姐姐写好的和离书,打算见了赵大年就交给他,有这么个婆婆,李瑾可不希望姐姐再过去受委屈,结果他走完了整条街也没见到赵大年的人。
李瑾干脆进店铺逛了逛,逛完一圈对大夏朝的物价也有了大致了解,这里的物价跟明朝有些相似,一两银子的购买力相当于现代六百多块钱。
镇上小饭店挺多,比较气派的却只有两个,一家是归云阁,一家是清风馆,离的也比较近,清风馆一直陆陆续续有人进去,归云阁却门可罗雀,冷清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
李瑾心底大致有了想法,他没本钱,只能空手套白狼,想尽快弄到钱,必须得从生意清冷的店铺下手,整个镇上,数归云阁生意最凄惨。他小时候饿怕了,对吃食十分执着,加上脑袋灵活,初中就开始卖东西,赚到钱后,尝遍了各种美食,恰好对食物有所研究。
李瑾走进去时,店小二正在打瞌睡,小脑袋一点点的,他也不过十几岁的模样,小脸十分清秀,李瑾真怕他一不小心撞到旁边的盆栽上。
察觉到有人走了进来,阿福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真的是人!他猛地站了起来,大眼圆溜溜的,脸上满是惊喜,“您几位,想要吃点什么?”
李瑾摇摇头,“我是过来谈生意的,你们掌柜的在吗?”
阿福瞄了李瑾一眼。见他虽然相貌俊美,气度不凡,身上的衣服却是最简单的粗布衣,有的地方还补着补丁,他顿时泄气了,嘟起了嘴巴,“不吃饭来这里干嘛?我们掌柜的忙的连家都不要了,哪有功夫见你个外人。”
“我若能将你们归云阁的生意起死回生呢?”
顾子玉一进门,恰好听到这句话,他收起手里的扇子,悠哉走了进来,“好大的口气!”
他相貌英俊,也是一双丹凤眼,波光流转间端的是无比风流,看到李瑾耳后的红痣,他眼睛眯了一下,多了分趣味。
一个小哥儿口气倒不小。
“二少爷!”阿福眼睛一亮,连忙站直身体,哒哒哒跑到了他们少爷跟前,昂起了小脑袋,“您不是有事吗?怎么现在过来啦?”
“我不过来还不知道店里就剩你自个儿了,这个店就冷成了这样?”
“可不是嘛,昨天就来了一个客人,还是路过此处的行人,您又不是不知道自从清风馆将我们的大厨挖走后,生意就一直冷清的可怕。”
“不是让你爹尽快请厨子了吗?”
小阿福唉声叹气,“我爹也愁呀,胡子大把大把的掉,愣是找不到,镇上手艺好的,也就三个,现在都跑清风馆去了。”
“少贫嘴,找不到就去别处请,县城去了没?没有的话再去隔壁县,只要肯跑肯砸钱,我就不信找不到。”
小阿福嘟囔了一句,“怎么没跑?我爹都好几天没回来了,再不回来,我都怀疑他拿着银子跑了。”
顾子玉气的拍了一下他的脑袋,如果不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有几分情谊在,顾二少真想撬开他的脑袋看看里面是不是装满了草。
李瑾悠哉等着,完全不着急。
顾子玉一直在观察他,见他挺沉的住气,对他嘴里的“起死回生”又多了一分好奇,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听听。
“来,坐吧,我们谈谈,你觉得怎样能让归云阁起死回生?”
李瑾侃侃而谈,“对于饭馆来说,吸引人的无非是装饰布局,能留住人的无非是菜肴,厨子再好,常年吃一道菜,还是会腻味,厨师普通,菜式新颖一样能大赚,每隔几天推出一个新菜式,再加上一个不算太差的厨子,还怕不能日进斗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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