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所画好的思路走?
现实的道理很简单,梅野石无权为了保护家人去伤害华真行,他只是有责任去阻止伏凌客的这种行为。
修士说出的这种话,绝不能理解为普通人的口嗨,因为他们不是普通人,说到就可以做到,修为越高越是如此,若是大成修士,更是说了便会去做的。
假如他真要做,普通人根本防范不了。
华真行突然想起了杨老头曾给他的一个警告,假如有歹徒拿枪指着你,你绝对不要去赌对方的枪里有没有子弹、枪法够不够准。
这个道理不仅适用于被歹徒枪指着的当事人,也适用于赶到现场的警察以及围观群众。修士本人就相当于一把枪,当他做出这种要挟时,就绝不能视为口嗨。
立共诛戒,就是要跳出这种思维陷阱,尽量让所有修士都远离这种困境,它最主要的意义并不在于事后惩处。
假如目的只在于事后惩处,散行戒就够了,没必要特意再立一个共诛戒。事先划一条红线,这道红线绝不能碰,谁碰谁死,天下共诛。
梅野石的话应该说得够明白了。可是周荣仍然问道:“梅盟主,我尚有一惑。当年之鲁慕白,前日之林太为,话已出口,事未实行,便已陷必死之境地。
如此境地,只能做困兽之斗,或杀人灭口,或受人钳制,再无回头可能,此事难道就不能有更好的解决方案吗?
之所以如此说,共诛戒已立千年,今日仍有人触犯,比如鲁慕白,比如林太为,这还是已查明的,未查明的又有多少?
鲁慕白因此受淩吉伟所制,林太为因此受陆高乾所制,而后为祸更大。共诛戒并未防范其行,反令其受制更为大恶,如何才能避免?”
周荣并无大成修为,当然没有掌握神念,更别提更声闻智慧神通了,所以她就是正常的开口说话,却让华真行闻言一惊。
华真行惊讶的不是周荣的问题本身,而是惊讶于居然还有人会说出这种话来!这就像在大学的数学课堂里讨论一百以内的四则运算,难免给人一种荒诞感。
许是因为职业的关系,看见周荣,华真行莫名就想起了曾经的董泽刚。
周荣以“怎样更好地执行共诛戒”的名义,企图提出一种建议。在华真行看来,这就是把明确的规则模糊化,增加了人为操作的空间。
梅野石刚刚提到了言行之辩,周荣就现场演示了一番。周荣这种说法,目的是怎样更好地执行共诛戒吗?当然不是!
由言知行,见因知果。从触犯共诛戒必诛,到某种情况下可以不诛,那么届时诛还是不诛,就看掌握权力的人怎么操作了。
周荣还很含蓄地对共诛戒的必要性提出了质疑,共诛戒已存在一千多年,但并没有阻止今人仍在不断地触犯共诛戒。
既然如此,共诛戒是否还有必要存在?
有些观点是不值一驳的,更不应该在这种场合出现。自古法律都禁止杀害无辜,可是自古及今都有人犯下罪行。
你可以很轻易得出一个结论,禁止杀人的法律存在,并没有阻止世上有杀人犯的出现。但是你不能由此得到另一个结论,就是禁止杀人的法律没必要存在。
因为没有发生的事情,人们是看不见的。因为共诛戒的存在,极大减少了修士之间互相要挟的行为,使众人皆无后顾之忧,这早已是昆仑修行界的共识。
周荣大概也觉得此说不妥,所以话风一转又变成——共诛戒是否有必要修改?
她还是以鲁慕白举例,在其尚未真正造成严重后果之时,就已经面临天下共诛的处境,反而会将其逼到鱼死网破的境地,或者不得不受人钳制。
其言下之意,就是如今的共诛戒是否过于严厉了?这一问才更有迷惑性,真正代表了某些人想带的节奏。
这时有人突然开口吟道:“醉使青牛蹋青苗,你若无法便无天?万金难求登云径,却赖农家几文钱!”
循声望去,开口者是来自昆仑仙境的散修领袖、在场辈分最高的修士陶然客。
紧接着又有一人开口道:“桓侯病入膏肓后,却疑世人求药灸。此生习得长生术,何故见事思下流?”
接话者是一名道士,坊龙观观主杨继道,他也算是此地的东主。
逍遥派执事年秋叶亦开口道:“春播谷麦为生计,身裹织纺御冬寒。我见凡流终不免,你说大患是衣餐。”
华真行从未见过这个场面,难道是周荣的一席话,点燃了大家的创作热情?其实这几位念的诗都很特别,称为谶言诗或偈语诗。
华真行差点都来了兴致,可终究没有开口也弄一首,他今天已经打定主意尽量不说话,再说他也不擅长此道,看样子还得继续学习。
假如华真行没听错的话,这几位好像在骂人?
立共诛戒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在场所有人,那么质疑者的目的,难道是要保护那些犯了共诛戒的人吗?
我们应该把心思用在什么地方,是保护自己以及亲眷家人不受伤害;还是想尽办法,让那些企图伤害我们的人怎样逃脱处罚?
鲁慕白犯共诛戒,为求生不得不受淩吉伟的要挟,林太为犯共诛戒,为求生不得不受陆高乾的驱使,这是共诛戒的问题吗?
人人都要吃饭,人人都会死,吃不吃饭都免不了一死,于是就用不着吃饭了,或者干脆便将死亡的原因归结于吃饭?
如今只问一句,诸位愿不愿意有另一位修士,用亲眷家人来威胁自已?如果回答是不愿,便是达成共诛戒的基础共识。
假如不承认这个共识,昆仑盟也就不必要存在了……大概就是这几位要表达的意思吧。
梅野石倒是没唱偈念诗,等他们念完了诗,才面不改色地反问道:“陆高乾此刻可受诛,又因何当受诛?”
这句话是自问自答,因为陆高乾现在还没死呢,仍被和锋真人的剑意锁住神气,就站在空地一旁。
梅野石讲的是昆仑盟的议事与执行原则,与世间的秩序治理原则是一致的。
有人可能看到的只是投票表决,可是投票表决本身并没有实质意义,它只是形成某种秩序的授权方式。在场的二十五派执行宗门,并无权直接决定陆高乾的生死。
这就像部族里的丢了一件东西,小偷没抓到,于是全体族人投票认为谁是小偷……这种做法与结果都是毫无意义的,也是不应该的。
真正秩序原则,是大家首先达成共识,认定偷窃行为是错误的,约定其需要受到何种惩罚。那么偷窃行为发生时,先拿到证据,证明某个人偷了东西。
有了证据也抓住小偷之后,那就根据族人的约定来表决怎样处罚。假如不按照约定执行,那么无论是原谅还是重罚,都失去了依据,族人的约定也失去了意义。
在今天这个场合,大家讨论问题的基础,就是昆仑盟已经达成的共识。而方才周荣所问已经超出这个范围,变成了是否推翻共识。
周荣仍然开口道:“那我还有最后一问,若鲁慕白,若林太为,话方出口,事尚未成,该如何挽回?”
梅野石:“方才白庄主与丁掌门已有问论,提及‘放下屠刀、先请自囚’。屠刀当放则放,尚有一线生机!
应当场从认其错,立誓不犯,负荆于宗门、传告于昆仑。这一线生机自古皆存,本无需另议,今日既有人问起,那便明确之。”
听到此处,华真行突然明白过来,为何白少流和丁齐方才有那样的一问一答,扯什么放下屠刀?原来话在这里接着呢!
梅野石正式回答了周荣提出的问题,还是以鲁慕白为例。
从头捋一捋鲁慕白触犯共诛戒这回事,是其女庄阳泉嫁给了昆仑修士尚海平,结果庄阳泉又勾搭上外商凌吉伟,婚后七个月就生了个混血的大胖小子。
尚海平盛怒之下砸了家,跑去当面质问庄阳泉,凌吉伟居然跳出来了阻止。尚海平哪里还忍得住,动手将凌吉伟给揍了,司法鉴定为轻微伤。
尚海平因此被警察带进了局子,差点承担刑事责任,还好被家人捞了出来。
尚家咽不下这口气,他们在当地还算有些势力,决定将庄阳泉和凌吉伟都给送进去。凌吉伟的罪证不好收集,可是庄阳泉的罪证还是搞到了一批,主要是经济犯罪。
鲁慕白闻讯私下约出尚海平,要求他放庄阳泉一马。尚海平则说此事不是自已干的,而是他的家人不可能就这么算了。
鲁慕白则要求尚海平回去阻止自已的家人,否则鲁慕白就会亲自动手。此话一出口,两人的脸色都变了,尚海平当场反问了一句:“鲁掌门,你可知共诛之戒?”
周荣刚才要问的,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鲁慕白该怎么办?
梅野石给了明确的回答,此时鲁慕白确实还有一线生机,便是丁奇方才所唱的偈语“放下屠刀,先请自囚”,当场就认错改过、立誓不犯!
鲁慕白或许可以想别的办法去帮自己的女儿,但绝不能用这种方式去要挟尚海平。
他需要坦然向尚海平承认,刚才不应当发出那样的威胁,并且立誓绝不会那样做,然后回去将这件事告知宗门,并通知昆仑盟。
在这种情况下,昆仑盟不会杀他,也没必要发动天下共诛。但鲁慕白定风潭的掌门肯定是做不成了,面壁禁足恐怕都是最轻的处罚。
假如鲁慕白还想在人间行事,那就封禁其神通法力,终生不得再动用。昆仑盟对此情况早有定论,其实也写在各大派包括定风潭的门规中。
鲁慕白当然知道这些,刚才发问的周荣其实也知道。
这样的处罚虽然留了一线生机,但看似也太严厉了。可是再转念一想,真的很重吗?假如从一个普通人的视角,其实等于没处罚呀,鲁慕白还是可以做个普通人!
假如鲁慕白如此选择,他可能不会死,定风潭这派宗门也不会覆灭。
有这一线生机在,难道就能阻止鲁慕白铤而走险吗?实际上并没有!鲁慕白明知如此,仍然选择向尚海平动手。
他可能是想杀人灭口,也可能是想拿下尚海平逼其保守秘密,总之一念之差便是死局。
这事本就是化名凌吉伟的冈比斯庭大神术师杰姆-马利纳格兹布下的一个圈套,鲁慕白自已踏进了陷阱。
二十多年来,无人知晓这一段内情,因为鲁慕白、凌吉伟、尚海平这三人都死了。直到上个月,三梦宗大弟子丹紫成跑去帮庄阳泉搬家时,才发现了线索。
梅野石说完了,和锋又开口道:“问论至此,缘法已分明。今日已解惑,他日若有人再起鼓噪,当与祸同流,此乃昆仑之定议!”
梅野石接着问道:“当诛陆高乾,诸位可有异议?”
在场的二十五派执行宗门代表皆无异议,梅野石又看向陆高乾:“陆道长,请自决。”
陆高乾却摇头道:“贫道不自决,请受诛,尔等谁来动手?”
梅野石一伸手,祭出了一面古色古香的铜镜。丁奇赶紧上前道:“梅盟主以青冥镜诛陆高乾,未免有伤天和,还是方外门来动手吧。”
这时又有人开口道:“华总导因此受伤,就让华总导亲手了结他!”
华真行微微一怔,这里怎么还有他的事?但他打定主意就当没听见,甚至都没有看过去,但站在他背后的王丰收却微微一皱眉。
王丰收当然没动也没说话,可是在华真行的元神心像中,却仿佛见到这位王大使掏出小本记下了。这类似于心理测写,可以视为某种意义上的他心通吧。
话还没有说完呢,只见刀光一闪,陆高乾突然萎地。原来是冼皓从丁奇身旁走出,一言不发就来了一刀,等众人反应过来,她已经收刀回去了。
论修为陆高乾当然比冼皓高得多,可他此刻被和锋真人的剑意束缚,根本无从躲避,然后便是令很多人都目瞪口呆的一幕。
冼皓斩出的这一刀很特别,与其说是刀光还不如说是刀的轨迹吞没了光线,暗影扫中陆高乾的身形,没有留下任何伤痕,陆高乾随即萎地便失去了生息。
在众目睽睽之下,只见其人速度迅速干枯、龟裂……散落成一地尘埃,只留下发簪。
很多人都被吓了一跳,梅野石却仍面不改色,冼皓动刀还能留点渣渣,假如让他动用青冥镜,那恐怕连灰都不会剩下。
梅野石:“陆高乾已伏诛!诸位谨记,共诛之戒,要在共诛!共诛乃昆仑之责,而非我等之权!”
话说到这里,华真行已豁然开朗,终于明白昆仑盟今日为何要安排周荣问那么一串问题,就是为了明确共诛戒的性质。
共诛戒的核心,并不在于规定某种行为是禁止的,而就在于“共诛”二字。
这是昆仑盟必须承担的职责,而非可以选择的权力。有人对共诛戒的质疑,其目的恐怕就是想将必须承担的职责,变成可以选择的权力。
不得以神术师的普通亲眷家人安危为要挟,在冈比斯庭的神术师守则中也有类似的规定,但它与昆仑共诛戒的区别,就在于“共诛”二字。
须天下共诛之,冈比斯庭没有这样的共约,或许是组织与执行能力的问题,但更重要的是逻辑出发点不同。
假如有人触犯了共诛戒,会遭到昆仑盟的集体追杀,最主要的力量保证就是二十五派执行宗门。这对他们而言是一种集体责任,也是不可推脱的义务。
有权可以处理,和有责任必须处理,这两者之间有本质的区别。